
探微:
后世修道之士往往不管修法有无得到真传,在戒律规条上都谨守不喝酒这一条。对于养生也是很有益处的,所以不管怎样,清规戒律都是必须持守的。
我们有志修真的人,一定要先弄明白持守戒律的原因和意义才能去守戒,而不是稀里糊涂就去守戒,如修法不得真传,一辈子死守清规戒律,只到老死仍一无所得。也不能听后世所传说的吕祖张三丰祖师等都是一些酒鬼,什么花酒腥荤都不忌讳,这只是无知之人的谬解,其实所谓“花”,是人真性之光;所谓“酒”,是人真命之精,长生酒,火中莲,岂是世俗浊物。张三丰祖师诗云:“无花无酒不神仙,花酒神仙古到今……酒肉穿肠道在心。”花不是淫,“犯淫丧失长生宝”,酒肉是穿肠毒药,而不是世人起哄的什么“酒肉穿肠过,佛祖心中留”,穿肠入喉,恐怕不是想穿肠而过就能过去的。作为修真之士,当守的清规还是要谨慎持守的,切不可贪一时之快而自毁道基。
原文:
云师问于岐伯曰:目病,瞳子(1)散大者何也?
岐伯曰:必得之内热多饮也。
云师曰:世人好饮亦常耳,未见瞳子皆散大也。
岐伯白:内热者,气血之虚也。气血虚,则精耗矣。五脏六腑之精皆上注于目,瞳子尤精之所注也。精注瞳子,而目明,精不注瞳子,而目暗。今瞳子散大则视物必无准矣。
云师曰:然往往视小为大也。歧伯曰:瞳子之系通于脑。脑热则瞳子亦热,热极而瞳子散大矣。夫瞳子之精,神水也。得脑气之热,则水中无非火气,火欲爆而光不收,安得不散大乎。
云师曰:何火之虐乎(2)?
岐伯曰:必饮火酒兼食辛热之味也。火酒大热,得辛热之味以助之则益热矣。且辛之气散,而火酒者,气酒也,亦主散。况火酒至阳之味,阳之昧必升于头面,火热之毒真归于脑中矣。脑中之精,最恶散而最易散也。得火酒辛热之气,有随入随散者脑气既散于中,而瞳子散大应于外矣。彼气血未虚者,脑气尚不至尽散也,故瞳子亦无散大之象。然目则未有不昏者也。
云师曰:善。
注解:
(1)瞳子:指瞳孔,肾主之。人在母腹成胎时,就是先长两肾,再接着就是一对瞳仁。所以肾精充足,瞳仁就亮,所以本文中说“瞳子尤精之所注也”。
(2)何火之虐乎:岐伯说瞳子散大呢?云师就问,是什么火气之样暴虐呢?下文岐伯就解说为“火酒”(白酒)兼食辛热之味导致的。因此修真养生之士一定要戒除饮酒这一不良嗜好。
诗云:
(一)
一杯浑酒眼昏花,疑是游魂到此涯。
言语荒唐精耗尽,驾云飞渡泛星槎。
(二)
大道难持守戒规,无花无酒总相违。
何当修到瑶池去,王母蟠桃酒千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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