抚州盗窃案 (最新抚州盗窃案)

大快人心!警方破获系列盗窃沿街门店案

夏季治安打击整治“百日行动”开展以来,抚州市东乡区公安局深入践行“靠前一步、主动作为”警务作战理念,以打开路,打防并举,对民生小案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强化社会面管控,严打各类违法犯罪,全力维护社会治安稳定。近日,东乡区公安局破获一起系列盗窃沿街门店案。

抚州盗窃案件,店铺被偷盗2400元够判刑吗

7月22日,抚州市东乡区公安局刑侦大队民警接到群众何某报警,其称在自己经营南货店大量香烟被盗,价值数万元。接警后,民警立即赶到现场进行勘查。随后几天内,东乡城区多个派出所均接到沿街门店被盗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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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案民警通研判分析,发生在东乡城区的多起沿街门店的盗窃手法系同一人所为,民警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谢某某(该人有多次盗窃沿街店面财物前科)。案发后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已逃往鹰潭市,在鹰潭警方的配合下,民警于7月25日在鹰潭某诊所将犯罪嫌疑人谢某某抓获,并查获部分赃物、现金。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如实交代了2022年5月份以来,乘坐出租车流窜至东乡盗窃沿街门店3起,涉案价值共计5余万元的犯罪事实。

目前,犯罪嫌疑人谢某某已被东乡区公安局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获取钱财,要通过诚实的劳动或合法的途径,采取非法的手段终究,自食苦果。

法律链接

盗窃无小罪,凡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的行为都属于盗窃。《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 多次 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侵财“小案”,关乎群众切身利益,直接影响着群众幸福感、安全感,抚州公安始终紧盯民生警情,持续加大对侵财犯罪的打击力度,全力守护人民群众财产安全。

来源:东乡公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