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人付出劳动获取报酬天经地义,但有一些老板故意拖欠工资,拒不支付,并认为这只是民事纠纷,殊不知已经触犯了刑法。
最近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案,被告人汤某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资料片
案起:拖欠54万工资不给
汤某家住高新区,是一个包工小老板。
2020年初,汤某与我市某建设公司约定,由汤某承包该公司一个项目中的部分工程。承包后,汤某雇范某、赵某等工人施工。
施工完成后,汤某未全额支付工人工资,拖欠农民工工资高达54万元。对此,工人们向劳动仲裁申请讨要欠款。
2023年4月,高新区相关部门向汤某下达整改指令书,责令其于4月13日前足额支付农民工工资,汤某表示自己手头没钱,无力支付。
2023年6月8日,在高新区相关部门的协调下,汤某通过民间借贷方式借款27万元,并注明此款专款专用,用来支付其所拖欠工人工资的50%。
然而,汤某收到此款后,并没有将工资发放到工人手中,而是将部分款项用于偿还个人债务,剩余10万元存于其妻银行卡内。
汤某认为这是民事纠纷,并没有当回事,殊不知,他已经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很快汤某被抓。立案后为了减轻处罚,汤某家属积极偿还,现除尚欠工人项某4万元劳动报酬外,其余均已清偿。
说法:包工头被判半年刑
汤某的行为会受到怎样的刑罚?
近日,高新区人民法院审理后认为,被告人汤某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应予刑罚。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应予支持。
鉴于其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系坦白且认罪认罚,并已偿还所拖欠工资,故可从轻处罚。
综合被告人汤某的犯罪事实、情节、性质以及社会危害程度,法院以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判处汤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宣判后,被告人汤某对自己误认为拖欠工资只是民事行为而特别后悔,痛哭流涕,并表示今后将痛改前非,决不再犯类似错误。
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如何判?
审理法官说,《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之一:以转移财产、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数额较大,经政府有关部门责令支付仍不支付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有前两款行为,尚未造成严重后果,在提起公诉前支付劳动者的劳动报酬,并依法承担相应赔偿责任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庭审现场
提醒: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
“获得劳动报酬是劳动者的基本权利,用人单位或者个人要依法支付劳动报酬,这是尊重他人劳动成果的基本表现。无故拖欠工人工资报酬,可能会影响工人自身及其家人生存生活,影响社会和谐及正常的经济秩序,导致社会诚信缺失。”审理法官说。
在此提醒用人单位和个人,每一份劳动付出都应有所回报,劳动者除了个体的生存,还可能背负着赡养老人、抚养孩子的重任,每一分收入可能都关联着医疗、教育支出等费用。无论如何都应该将劳动者的劳动报酬放到更重要的位置,切不可逾越法律红线。
同时,广大群众要增强法律意识,遇到恶意拖欠工资报酬的情况,用法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