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看9天后,芜湖医保结算有调整,原医保IC卡真的要停用了,更有大量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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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从芜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为引导参保人员合理就诊,提高基金使用效率,芜湖将于2016年1月1日起调整城镇基本医疗保险结算有关政策。

首先停止使用原医保IC卡。参保人员在江城定点医疗机构就医、费用结算一律使用社会保障卡。凡未持卡住院的、报销时符合急诊条件的,职工医保患者个人先支付20%,居民医保患者个人先支付10%,再按同等级医院报销比例报销,否则不予报销。(因客观条件,未领到社保卡的除外)

再者,对于已公布的分级诊疗病种但临床路径未确定者,医疗费用暂按下列方式结算。

举例来说,按照调整后的标准:

职工医保芜湖一级医院起付线为700元,

二级医院起付线为800元,

从一级转到二级,市民只需再支付800-700=100元即可。

也就是说,两次住院的累计起付线与直接住进高级医院的起付线一致,为市民节省了费用。而由上级转入下级治疗的,不需要额外再付门槛费。

同时,在卫计部门“检查检验互认平台”建立后,各医疗机构应对患者之前的查检结果予以互认,不得重复检查。医疗机构不遵守诊疗规范或未办理备案手续,导致参保患者个人待遇受损的,由医疗机构负责。

住院费用起付线在明年也有变动,并将起付费用纳入大病医疗补充保险补偿范围。

职工医保每次住院起付线为:

三级医院900元,

二级医院800元,

一级医院700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元。

居民医保每次住院起付线为:

三级医院700元,

二级医院600元,

一级医院500元,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300元。

非芜湖医保定点医疗机构起付线为:

一级医院700元。

职工医保及居民医保恶性肿瘤(含白血病)患者在一个自然年度内第二次及以上的住院起付标准减半。

最后,扩大门诊慢性病定点范围。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纳入其中,各定点必须提供相应的药品。同时门诊慢性病将逐步试行按病种谈判议价机制付费。其中,血透门诊慢性病按已约定的协议执行,即实行人均定额包干,门诊慢性病限额内部分,个人负担率不超过5%;限额外部分,个人负担率不超过15%。

本报记者 程茜

微信编辑|范文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