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职工社保
由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及
社保增员手续即可
缴费信息自动累积
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
厦门就业登记与社保参保登记
可同步办理
用人单位增员可一次搞定!
快一起来看看网上操作流程吧~

网上办理流程
1
打开“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综合服务平台”,在就业(失业)登记栏目下选择就业登记,点击“员工信息录入”功能。

2
根据单位的实际情况,对员工基本信息进行填写,红色星号标志的为必填项。

3
在页面最后“是否同步参保”栏目内下拉菜单选择“是”,要仔细阅读弹出的承诺书内容。


4
阅读承诺书后,单位经办人可以根据单位实际情况,继续完成参保需要填写的信息,点击下拉菜单选择即可。


5
保存成功后,在“就业登记”——“办理进度查询”——“待提交”界面提交审核。

6
提交成功后,在“就业登记”——“办理进度查询”——“审核通过”界面内查看审核通过的员工列表中参保状态,查阅是否参保成功。
同时“厦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对公综合服务平台”上可以导出审核通过的名单,方便经办人保存。


注意事项
1
缴费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
填写表格或文书中带有“签章”字样的,需加盖公章。
3
缴费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4
用人单位为年满50周岁的省外户籍女职工继续缴费到55周岁的,以人社部门提供数据查询结果来判断是否可以延长缴费,或提供厦门市(区)社保机构出具的符合延长缴费证明或待遇领取地确认表办理延长缴费。
5
用人单位为签订劳动合同6个月以上人员补参保的,以人社部门推送我局的就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判断是否可以补缴。
6
用人单位为其员工(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办理社保增员手续时,税务机关以人社局部门推送的就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若未办理就业登记的,需先通过厦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网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办理社保增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