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时不作为,征时一刀切
由于农村发展程度及行政管理等实际情况,农村集体土地上房屋普遍存在着只有部分建设手续甚至完全缺乏建设手续的情况,这是一种客观现实, 不是农村居民能够克服和解决的,不能怪农民。
相反,这种管理现状在很大程度上是行政机关造成的。 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过程中,政府在当事人未签订征收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不遵循法定的组织实施程序,径行将涉案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并强制拆除, 其执法目的不是为了严格农村土地的管理使用,而是为了避开法定的组织实施程序、加快拆除进程,属于滥用职权行为 (以上文字摘自河南省高院(2017)豫行终2450号裁判文书)。
北京京坤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史西宁律师,今天为大家讲解 违法建筑的认定和拆除。

违建认定要合法
一、法律依据。 认定违法建筑的法律依据主要是《土地管理法》《城乡规划法》,房屋建设必须只有取得规划许可证。另外在河道范围和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建设还有更加严格个规定。
二、主体合法。 违法建筑由法律、行政法规所赋予职权的行政机关进行认定,一般需要县级以上对应职责的行政主管部门来认定。
三、程序。 根据《行政处罚法》,行政机关查处违法建筑需要调查取证、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制作和送达违法建筑认定书,强制拆除前催告等法定程序。

违建拆除需合法
如果房屋建设行为违反了《土地管理法》,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作出行政处罚、责令限期改正决定。如果当事人不服,可以在接到限期拆除决定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这时违建拆除工作必须立即停止。
只有在当事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提起诉讼的,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才有权行使强制拆除违法建筑的权利。
需要特别注意
一、可以行使违法建筑强制拆除权的行政机关 一般要求县级以上行政机关的主管部门 ,只有极个别的情况允许乡、镇级别政府行使,村委会、居委则无法定职权参与违建拆除。
二、 违法建筑并不是必然被拆除。 比如,符合规划用途,但没有申请规划许可,如果再没有其他的违法情形,这时只需要交点罚款,*迁拆**补偿要一视同仁。

合法拆违亦能补偿
尽管违建不属于合法财产,但是房屋可利用的材料、屋内的家具等却属于当事人的合法财产,行政机关应当妥善处置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并尽到注意义务。
如果行政部门在拆除房屋的过程中未尽到注意义务,使当事人的合法财产受到损失,当事人有权要求行政机关给予相应的赔偿。
史律师最后提醒大家:*迁拆**中为了压低补偿,部分地方的*迁拆**方会对违法建筑的后果进行刻意夸大,意图少补偿、不补偿。这时不要轻易相信,也不要恐慌,及时咨询专业律师,有助于你最小化自己的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