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 福建FM全媒体 FM1007福建交通广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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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的陈女士向FM全媒体《维权超给力》发来求助:三年前,因楼下住户私自改管,她家地板泡水,租户退租。陈女士认为物业没有尽到监管职责,应赔偿租金损失,但遭到拒绝。

园亭新村内
三年前房子渗水物业更换地板但拒赔租金损失
陈女士的这套房子在福州仓山区建新镇园亭新村某幢3层,面积在90平米左右。2018年,因二层住户私自改管,水倒流至三层,导致陈女士房子除了厨房、阳台和卫生间,其余空间的金刚地板全部浸水。

陈女士家泡水的金刚板全部换新
事发后,陈女士没有找楼下业主,而是直接找物业沟通,因为她觉得“物业应该知道对方改管的行为,却不去制止,做得不到位。”经过交涉,物业最终承诺帮陈女士重新铺设金刚板。
但由于陈女士的房子当时正在出租,地板被泡水后,租客以此为由解除了合同。陈女士提出,从发现地板泡水,到新地板铺设完毕,近三个月的租金损失物业也应当赔偿。
陈女士 “租客合同还没满就搬走了,我当时每个月租到2800元一个月,三个月可以收到8千多,物业至少要给我五六千吧。我跟物业主任沟通,她说,那你去法院告吧。”
事发三年来,陈女士一直在向物业索赔租金损失,然而始终无果。这期间,陈女士甚至以此为由,拒交物业费,直到今年租客被物业拦住,才补交了物业费。
物业主任:租金赔偿?太过分!
FM全媒体记者守明随后电话联系了该小区物业负责人郭主任。郭主任表示,他们派师傅查看后发现,确实是陈女士楼下104住户私自将公共排水管改了,造成雨季时水倒流到陈女士家,导致金刚板泡烂。郭主任称,物业已经帮忙协调解决,甚至还垫了几千元更换地板。
郭主任 “经过我们协调,开发商愿意出8千元,于是我们就让师傅上门评估,最后报价为11000多元,剩余的是我们物业贴的。”

物业已经将陈女士家的金刚板换新
郭主任说,安装完金刚板后,她还让陈女士签了字,确认已经妥善处理好了,但陈女士对此予以否认,郭主任也暂没有向记者出示字条。郭主任认为,租户退租另有原因,与地板被泡无关,因此租金损失也与物业无关,反倒是陈女士以此为由,一直拒缴物业费,经过多番催促,才补齐。
郭主任 “我怎么给你承包两个多月租金?我有给你做好地板就阿弥陀佛了!所以她是得寸进尺。”

陈女士家重新铺设之后的地板
律师观点:侵权主体为楼下业主
租客到底因何搬走?记者也尝试联系租客但无果。对此,《维权超给力》特约律师、福建新世通律师事务所律师周林表示,在本起纠纷中,租客不管为何搬走, 侵权主体是陈女士楼下的业主而非物业,楼下业主要承担陈女士的地板损失及租金损失。
周律师 “在侵权的情况下,从交涉到金刚板铺好为止,这个空窗期,楼下业主是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维权超给力》另外一位特约律师、福建瀛榕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善志也表示,在这起事件中,如果是楼下业主私自改管造成陈女士家地板损坏,物业只有通知、催告、监督的责任,侵权的主要责任还在楼下业主。 如果物业没有尽到通知等的义务,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具体责任的划分需要由法院等第三方来裁定。 如果物业从中协调、沟通、促进解决,那么就尽到了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