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烟台市民姜先生2013年9月在烟台开发区荣和丰田汽车4S店,花25万多元购买了一辆汉兰达吉普车,并在汽车4S店办理了一笔10万元的购车*款贷**,现在姜先生的*款贷**已经还清,而当时办理*款贷**的押金却迟迟要不回来。
市民姜先生2013年9月在荣和丰田4S店买了汉兰达车,当时卖25万零800元,4S店推荐可以无息*款贷**,贷10万贷3年,可以缓解一下资金压力,于是就选择了*款贷**。
接下来,姜先生就与烟台鼎程担保有限公司办理了汽车*款贷**手续,并交纳了5000元的服务费和3000元押金。现在*款贷**的钱已经还完,*款贷**公司却找不到。
姜先生认为,现在担保公司既然不见踪影,作为一起合作的荣和丰田4S店应该负责。烟台荣和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说,“和这个鼎程这家担保公司谈了没有几笔业务。正常能办贴息的都办贴息了,能办金融的都办金融了。按理说这个担保公司还没有倒闭,有很多担保公司已经倒闭了,这个首先姜先生不应该来找4S店,第一时间应该找银行,银行可以直接通过4S店办*款贷**。担保公司给4S店的答复就是等,也不说不退。”
荣和丰田汽车4S店的工作人员,给记者提供了一个烟台鼎程担保有限公司的电话。拨通后得知,鼎程担保公司的老板把所有客户的押金携款逃跑。
那姜先生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记者咨询了山东万阳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山东万阳律师事务所主任李浩说:“作为市民姜先生来说他有两个问题需要理清一下:第一是他应该向谁主张押金,第二他如何主张这个押金,以最大限度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姜先生和汽车4S店之间形成了一个买卖汽车合同的关系,姜先生和借款的银行形成了一个金融借款的一个合同关系,第三个姜先生要向银行借款烟台鼎程担保公司为其借款提供担保服务,他和烟台鼎程担保公司形成一个担保服务的合同关系,基于合同的相对性以及鼎程担保公司实际收取了市民姜先生的押金的单位,所以说姜先生只能向烟台鼎程担保有限公司来主张押金。第二因为烟台鼎程担保有限公司是处于一个失联的状态,显然市民姜先生去起诉烟台鼎程担保有限公司可能从后续的受偿能力来说是比较困难的,但是按照公司法的规定如果是说姜先生有证据证明鼎程担保有限公司的股东,存在虚假出资出逃出资的情形,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虚假出资出逃出资的股东,要在其认缴范围内和公司一起对债权人承担连带偿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