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很多人还在转变社保缴费低以后社保的衔接问题和退休问题苦恼。说实话,这个问题由来已久。我国的社保制度是以各地自行试点为主,现在统筹层次的提升就成了一个大问题。
就养老保险制度而言,1992年各省份才陆续建立起养老保险制度的。可是,最初的养老保险制度是以地级,甚至县级行政区为统筹单位的。

后来国家推动陆续提高统筹层次,十三五期间国家要求各地实现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十四五期间我们将实现养老保险全国统筹。
从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的实施方案来看一下,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包括统一养老保险政策,统一基金收支管理,统一建立中央和地方支出分责机制,统一经办服务管理和信息系统,统一建立省级政府考核机制。

社会保险的全国联网,从2021年开始就陆续推动。令我比较印象深刻的是山东省、广东省的养老保险系统并入全国统筹信息系统。因为为了实现数据安全并网,停机长达一个月。因此这两个地方的养老金都是提前一个月发放的,特别当时是在过年,让很多老人手头上宽裕了一把。

2023年8月底北京市就发布社会保险信息管理系统停机切换公告:2023年9月25日18时至10月20日0时,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相关业务将暂停办理。不过,北京市的10月份参保人员按月领取的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将统一至10月5日发放。
目前来看,即使我们接入了全国系统,养老保险关系要想转一个人也得提出申请。不过,现在人社部门建立了社会保险综合服务平台,统一受理大家的转移接续。个人申请以后,剩余的就是社保部门自己内部进行资金转移了。个人要做的,主要还是做好档案的转移工作。

如果从长远发展的角度来看,未来退休的我们仅仅是养老保险的话,其实也不用特别在意。2025年之前肯定能够实现全国统一信息管理的,特别是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将实现。我们在各个城市之间的企业之间流动,社保基金甚至都不需要再进行转移了。
不过,关于退休地的核定,主要是依据2009年国务院办公厅发布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转移接续暂行办法》,明确规定了四类情况的退休地选择情况。一般来说是以养老保险在当地是否缴费满10年为依据,超过10年的,而且最后在当地参保,就可以在非户籍地办理退休。另外,就是缴费满10年地或者户籍地两种情况。

其实我国的养老保险全国转移接续制度正式是从2009年相关《暂行办法》实施开始执行的。有了转移接续之后,国家就明确规定不可以在多地重复领取养老保险。按照现在国家的清理规定,如果是《暂行办法》实施以前已经重复领取的可以不再追回。
以上说的仅仅是养老保险,我们国家还有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失业保险。现在有关保险的统筹层次正在实现省级统筹,相信也会参照养老保险的模式实现的。#养老金知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