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央行《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银监会《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先后要求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之后,2月23日,银监会正式向各地银监局、金融办和商业银行印发《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
多家互金企业就《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进行了专业解读:

以下为部分解读摘录:
理财范CEO申磊:
资金存管指引将带来四赢局面
这标志着等待近10年之久的网贷机构资金存管终于有法可依,网贷行业监管体系更加完善,互联网金融发展进一步规范。
“可以预见,资金存管指引发布之后,还将有更多的平台完成资金存管,这会带来一个四赢的局面,对网贷行业形成重大利好。”
具体而言,监管机构可以借助资金存管数据,更好地完善网贷风险预警系统,有效监督和引导行业发展;商业银行可以大力发展资金存管业务,切入互联网金融这块大蛋糕,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网贷机构接入资金存管,可以实现合规,争取监管部门支持和投资人信任,促进业务发展;资金存管实现投资人资金与平台自有资金物理分隔,可以降低投资人以往面临的平台跑路风险,保障投资人合法权益。
申磊同时强调说,行业——包括网贷机构和投资人都应该理性看待资金存管。
对于网贷机构而言,资金存管只是合规发展的一个环节,资金存管指引也是网贷办法的一个组成部分,此外还有金融办备案、通信管理认可以及信息披露等诸多工作。没有完成资金存管固然需要加快进度,完成资金存管也不能有所懈怠,即使做完全部合规工作,平台还需应对长期的经营性风险,风控才是最大的考验。
对于投资人来说,资金存管是衡量平台合规与否的一个标准,但不应该成为投资风险的惟一参考,选择资金存管的平台并不意味着绝对安全。银监会资金存管指引在总则第二条即指出,商业银行“不对网络借贷交易行为提供保证或担保,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投资人必须认识到风险自担,必须学会科学理财、理性理财。
“后续银监会还将制定或者协助制定金融办备案细则等其它要求,这同样需要网贷机构积极给予配合,互联网金融合规发展、规范发展不能止步。”申磊表示。
开鑫金服总经理周治翰:
资金存管不能解决网贷本身经营风险
银监会出台网贷存管指引,对整个行业是一件好事,可以防止客户资金被非法挪用,增进行业信誉等级,提振投资者信心,不过它也不能解决网贷本身的经营风险,投资者在选择平台、投资项目时还要仔细甄别。
一、网贷资金存管可操作性行大幅提高,便于落地;二、明确了商业银行进行网贷存管的“合法性、唯一性”;三、更加关注资金安全,对投资人的保障升级;四、银行资金存管不代表无风险,投资人要仔细甄别。
人人贷联合创始人杨一夫:
仅极少数优质平台有机会留下
随着《指引》的落地以及网贷《暂行办法》整改期的结束,优质平台得以留下,问题平台将逐渐退出舞台,网贷行业有望获得重新修复,在加速行业出清的同时,促进行业回归信息中介本质,有效保障投资者权益。
存管人很明确地限定在了商业银行。也就是说第三方支付机构的存管模式被明确地否定了。随着《指引》的正式实施,可以预见到,大量不合规平台或技术能力无法实现资金存管的平台将会退出,只有极少数优质平台有机会留下。
PPmoney理财CEO 胡新:
网贷行业规范发展将面临新一*大轮**洗牌
2月22日,银监会正式下发《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以下简称《指引》),主要针对的是开展资金存管业务的商业银行。可以预见,未来银行将对接入存管业务的网贷平台提出更高要求,网贷行业的规范性发展将面临新一*大轮**洗牌。6个月的整改期,也将倒逼网贷平台合规进程提速。
与去年的征求意见稿相比,主要变化点:
第一,新增了关于反洗钱的条款。指引第九条第6款明确,网贷机构作为委托人,须履行并配合存管人履行反洗钱的义务,此外,第十五条中,对存管合同的内容规定里,也相应增加了反洗钱职责的内容。反洗钱通常是在支付领域进行,目前是前置,这意味着网贷平台风控的压力将进一步加大。
第二,指定商业银行为存管机构,并明确了其免责条款,银行也不承担任何形式的增信,如发生平台项目违约、虚假标等情况,银行都不承担任何责任,在宣传中平台也不能以银行存管作为宣传和营销的噱头。这有利于鼓励更多银行加入存管队伍。此外,在存管银行资质界定上也更为明确,其中新增了一项条款,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而网贷机构只能选择唯一一家商业银行作为资金存管机构,这可以避免多家银行共同存管引发的混乱情况。
第三,担保人资金也需纳入存管,明确了只要有担保人存在,其资金必须在存管银行开立帐户,而不能在其它银行开户。
第四,银监会要求银行对网贷平台交易数据保存从15年,统一划归为5年,可操作性更强。
积木盒子CEO谢群:
资金存管净化行业乱象
P2P网贷行业存在四大风险,即道德风险(欺诈经营等)、流动性风险(只对于资金池模式平台才会有,投资用户大量集体提现将可能导致资金池提光)、政策风险和信用风险(借款人不还款)。实现网贷资金存管能够基本消灭前两种风险,显著降低第三种风险,有效保护投资者资金安全,净化行业乱象,提高行业竞争门槛。
拍拍贷总裁胡宏辉:
提高国有大行积极性 根本杜绝网贷机构“跑路”可能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的正式发布对于行业有着积极的正面意义。在指引没有正式发布前,虽然有部分商业银行已经开展和上线了存管,但其他的全国性的商业银行也在推进与网贷机构存管上意愿并不很积极。指引由银监会正式发布,商业银行对于与网贷机构开展存管会是一个更为积极的态度,网贷平台与商业银行上线存管的速度将提升。
此外一个值得关注的点,是将存管的范围明确扩大覆盖到网贷业务从发标、投标、流标、撤标、项目结束的全业务流程,使得用户在网贷平台上的资金得到全流程的监管和与平台银行账户的隔离,对于用户的资金安全得到极大地提升,杜绝了网贷机构在整个业务过程中能触碰和支配用户资金的可能,从根上避免了网贷机构“跑路”的可能。已经上线的存管,也要按照指引的要求作出整改。
搜易贷CEO何捷:
对于行业长远发展必然是大利好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的要求较早已经提出,业内各网贷平台也在积极推进,但此次《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的发布,对存管提出了更明确更严格的“禁止动作”,这些规定都防范了资金存管中可能出现的不规范行为,将最大程度上保证存管资金的安全性。
此外,委托人即网贷信息中介机构须满足的条件也作出了具体指引,已然把存在不良记录和竞争力不足的企业挡在门外。这都相当于对网络借贷信息中介平台进行了一次严格筛选。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还要求网贷信息中介机构需要较高的技术实力保障系统持续开发和安全运营。因此,对于投资人而言,其意义不仅是资金安全性的加强,更是在选择平台时多了一项有价值的重要参考。监管层规范行业发展排除资金安全隐患的决心可见一斑,对于行业长远发展必然是大利好。
民生易贷CEO陶静远:
存管不等于安全
指引特别提到,商业银行不对网络借贷资金本金及收益予以保证或承诺,不承担资金运用风险,出借人须自行承担网络借贷投资责任和风险,即风险需要投资人自行承担。
网贷资金在商业银行的存管主要是为了防止资金被不法平台挪用,但投资的风险还包括借款人无法偿还、平台的系统、账户安全等,投资人在选择平台的时候还是要基于网贷平台整体的风险控制能力、自己的风险偏好等综合考量。
信而富副总裁刘一民:
行业将朝向更加健康透明的方向发展
信而富已于今年1月正式上线银行资金存管系统。信而富在银行开立存管资金账户,用于缴存客户的交易资金。银行基于资金存管账户体系与资金管理系统为信而富提供综合资金和账务管理服务,主要包括网络借贷存管资金账户的开立与销户、资金保管、资金清算、账务核对、信息披露、记账查询等业务。信而富与银行的资金存管模式基本符合《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相关规定,后续我们会根据细则对资金存管系统进行微调,做到完全符合细则要求。
随着各项监管细则的出台,符合条件的网贷机构资金存管业务将提速,行业将朝向更加健康透明的方向发展。
金信网副总经理 李玉维:
提高商业银行积极性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的下发意味着互金风险整治步伐的阶段性突破。指引明确存管机构为商业银行,强化了存管人的免责条款,同时也将担保人相关资金纳入了存管范围,这对于提高商业银行与网贷平台合作的积极性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但值得注意的是,银行存管事关平台合规,更事关用户资金安全和用户体验。其间的账户、资金迁移及技术对接等更是纷繁复杂,这就要求平台在对接银行资金存管的过程中稳扎稳打、事无巨细,在保障账户体系完整、业务接入方式灵活的同时保障用户体验。
合力贷CEO 刘丰:
存管在半年整改周期会更踏实落地
千呼万唤始出来的指引细则,更细致规范了目前市场化运作背景下的存管业务如何开展:一方面,强调并坚持了网贷暂行办法中对平台(委托人)合规性的要求,并增加了不允许用存管银行做营销的内容。另一方面,弱化了银行(存管人)在运作存管业务上的“心理负担”。
明确银行仅负责资金流及安全,不为平台担保。同时,细则对存量的存管也作出了合理安排。事实上,指引对支持银行开展存管业务,划分多方责权关系,合规化管理等方面,有着长足的意义,相信将市场化运作的商业行为模式下,银行存管在半年整改周期会更踏实落地,从资金流向逻辑上,做好风险把控。
短融网总经理杨夏耘:
未来会有更多商业银行加入到网贷资金存管业务中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出台,明确由商业银行为网络借贷机构提供资金存管服务,或将改变先前平台“热脸贴冷屁股”一厢情愿的现象;《存管指引》厘清了银行在网络借贷业务中的责任,不承担借贷违约责任,不需要给平台做信用背书,打消银行原有顾虑,预测未来会有更多商业银行加入到网贷资金存管业务中来 。
值得一提的是《存管指引》第三条规定,“由借款人、出借人和担保人等进行投融资活动形成的专项借贷资金及相关资金”都需要存管,表明了监管层面对于资金去向和划转的管理是重中之重,对非法*储吸**、资金暗箱操作、从事洗钱业务做了明确的禁令性规定,体现了资金监管的基本精神。同时、全方位的资金监管有利于第三方审计机构对客户资金进行审计和定期披露,避免了平台利用规则漏洞,从根源上解决了资金违规操作的风险。
此外,《存管指引》明确了对非银机构从事存管业务的要求,监管意图上,通道和资金不能并在一起。增加了对非银机构度存管业务的处罚。
银客理财CEO郭新涛:
重大利好消息
银监会正式发布《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从业务定义、操作流程、办理条件等方面,对网贷资金存管进行了全面的规定,也落实了很多细节,打消了银行顾虑,更加有助于规范的平台开展资金存管业务,可以说是一个重大利好消息。
近期监管政策密集出台,中央各地方照顾配合,可以看出监管层相信中国互联网金融能够有更好的发展,同时也相信好的互联网金融机构是能够促进中国普惠金融的发展。
融金所总裁黄德林:
可以预见业内将迎来一波存管热潮
2016年8月24日,《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落地,网贷监管对银行资金存管作出明确规定,并限定了一年期的整改时间。银行资金存管之于网贷平台已是关系到生死存亡的硬性指标,此时出台相关政策法规,也有利于平台尽快合规化,完成资金存管。近期,继华兴银行等32家银行布局存管业务后,国有大型银行建设银行的入局无疑也为网贷行业注入一针强心剂,再加上政策的监管指引,可以预见业内将迎来一波存管热潮。
金融工场董事长魏薇:
网贷平台需严守“信息中介”本质
本次指引的下发,进一步落实了人民银行等十部门《关于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和中国银监会等四部门《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建立客户资金第三方存管制度的工作部署和具体要求,特别是存管合同的内容,明确提出必须包含的当事人基本信息、权利与义务等十二项内容,使网贷资金存管的操作性更为明确。
另外,值得注意的是,本次指引中明确了商业银行作为网贷存管的“唯一性”,第三方存管模式将面临整改。在不断出台的多份监管法规中,让网贷平台的“信息中介”标签更为鲜明,彰显了监管层对网贷平台需要严守“信息中介”本质的要求,以有效保障投资者权益。
中再融合伙人&副总裁侯君:
行业洗牌加速 环境得以净化
对于网贷行业来说,整治之下问题平台跑路,负面不断,行业一片阴霾,银行存管指引下发,合规平台能更进一步,存管落实后,网贷行业可谓霾过天晴,将迎来一片艳阳天。
有了银监会明确的存管业务指引规范,银行进行P2P网贷平台资金存管业务的意愿将明显提升,这一规范或更利好于行业。
银行资金存管门槛较高,需要平台具备一定的技术实力、运营能力和相关资质,一些条件不达标的平台推进银行资金存管的过程相对缓慢。随着《指引》落地以及网贷《暂行办法》整改期的结束,该留下的平台将获得用户认可,该退出的平台将逐渐退出舞台,行业洗牌加速,行业环境得以净化,回归信息中介本质。
随着监管落地文件的及时下发,平台及时跟进整改,2017年整个网贷行业合规加速度,留下的平台将站在同一起跑线上开启新一轮竞技。
钱罐子COO 蔡弋戈:
互金迎来又一个春天
这次《存管指引》的出台是及时雨,给行业提供了明确的资金存管方向和要求。《指引》更加关注资金安全,是对投资人的保障升级,有了具体存管要求,银行和互金平台的积极性都将得到提高,有利于资金存管的顺畅开展。对投资理财用户来说,更是一个定心丸,多方资金监督之下,银行存管已经是用户选择平台的一个标准线。
特别是对于广东平台来说,上周刚刚出台了监管细则和备案细则,现在银监会又发布了资金存管指引,一切都变得有章可循。
春回大地,万物更新,对互金来说,又一个春天开始了。
新联在线 COO 陈智诚:
五大问题待解
1、 对于借款资料提出了大量要求,其中最关键的是“借款人信息、收费服务信息、借贷合同”这三项信息,这会给行业带来两个问题:
第一,P2P 平台相当于对存管银行完整开放借款人信息和资源,P2P 平台会担心银行抢客户;
第二,对于消费金融、现金贷这类资产,一天数千笔甚至数万笔交易信息、资料、合同的传送,对于平台和银行的系统承载能力、传输能力、安全性等都是不低的要求,没有一定 规模、一定技术能力的平台和银行难以承载,这就又成为了一大合规。
2、 对每日对账的要求以及我个人延伸思考:
即存管人需于每日日终交易结束后与委托人进行账务核对。这涉及到两个问题:
第一,每日对账造成工作量剧增;
第二,第十七条提到“每日日终交易结束”,而作为公开交易网站来说一般来讲是没有日终的概念的,所以考虑到银行对账需要人工参与、以及对银行业工作时间的理解,我认为这可能隐藏一个信息“以后 P2P 平台的交易时间跟银行网点一样、朝九晚五,周末双休”,那么这就彻底丧失了互联网金融的便捷价值了,P2P 只不过是网上网点而已。
3、 银行直接存管与第三方存管之争再次升级:
第十二条(2)提出,存管人履行“为委托人开立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和自有资金账户,为出借人、借款人和担保人等在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下分别开立子账户,确保客户网络借贷资金和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自有资金分账管理,安全保管客户交易结算资金”。这与之前813版本基本一致,对于目前的银行联合存管模式基本没有限制,但是关键的来了:
第十二条(8):存管人应对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专用账户内的资金履行安全保管责任,不应外包或委托其他机构代理进行资金账户开立、交易信息处理、交易密码验证等操作;
去年813文件中的“不得外包资金账户开立”的要求,让“第三方支付做通道、银行只做资金存放”的第一代联合存管模式终结;之后发展到了“第三方支付做交易清算,银行做大账户+虚拟子账户”的第二代联合存管模式(目前部分城商行的银行存管就是用这种模式做的);而今天政策中的“不得外包交易信息处理”的要求,则会让第二代联合存管模式再次被终结。部分城商行已经上线的银行存管系统必须大改。
4、 这次是正式文件,所以整改期真的只有6个月,但是有点偏心:
第二十七条要求,对于已经开展了银行存管业务的平台和银行,只有6个月的整改期。但是有点偏心:
逾期未整改的,按照《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及《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的有关规定执行,这就是说主要对 P2P 平台有整改要求,那么银行整改不符的怎么办?怎么处理?
5、实际上,本细则中对于平台的整改内容不多,平台需要新增的主要是借款人信息和资料报送工作以及对应的系统开发、信息披露工作、每日与存管人对账、组织对客户资金审计,这些工作虽然工作量大,但是只要重视程度够高和投入成本足够,理论上还是可以在规定的6个月整改时间内完成的。而如果存在无法完整按照本办法完成整改的平台,我认为主要问题并不在于平台方的业务规范和技术能力是否能符合,关键问题其实是银行所提供的系统和服务能否符合监管要求,所以,这就回到存管银行的挑选问题上面了。如果银行存管系统受到第十二条(8)的影响的话,那么一方面银行需要重新构建存管系统的支付架构,另一方面就是因此而带来的成本大幅上升,对于银行来讲是否得不偿失而考虑退出存管业务的问题了。
九斗鱼CEO郭鹏:
行业加速驶入合规、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除了明确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的定义、各方职责及业务规范,《指引》还考虑到了风险防范。如强调除必要的披露及监管要求外,委托人不得用“存管人”做营销宣传。这为不良平台虚假、夸大宣传敲响了警钟,也提醒了投资人,不可轻信类似广告贸然投资。
《暂行办法》为网贷平台合规发展划定了发方向,而《备案登记管理指引》、《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则聚焦到了具体问题上,提出了更加细化的规则。这些制度互相作用,将推动行业加速驶入合规、健康发展的快车道。
玖富创始人兼CEO 孙雷:
互金发展会愈加规范
意味着互联网金融行业的监管正在一步步落地、执行。此前,银监会表态要实施穿透式监管,强化法人监管和行为监管。此次指引的下发,已经表露了严治互联网金融风险,严控违规操作风险的监管意图。
银行资金存管可以实现用户资金与平台运营资金有效分离,能够有效降低P2P平台卷款跑路的风险,避免平台监守自盗、挪用资金的可能性,出借人可以拥有一个更加安全出借的环境,相信互联网金融的发展会越来越规范。
桔子理财总经理弓晨:
促进和规范网贷行业健康发展
作为业界一员,我们非常高兴地看到银监会关于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的下发。长远来看,厘清存管人和托管人的权责,有利于打破商业银行在对接存管业务上对商誉风险的顾虑,尽快投入自身的系统开发和建设中,为合规网贷平台提供更多选择,也为资金存管提供更加优质服务,从而帮助全社会防范网贷资金挪用风险,并促进和规范网贷行业健康发展。鉴于此,备案指引也会大大提振投资人的信心。
另外,桔子理财已于2017年2月联合广发银行上线了资金存管系统。本着安全稳健且兼顾用户体验的原则,这套资金存管系统进行了很多前瞻性实践,包括:采取直接存管的方式,将用户交易资金和平台自有资金严格分离;将风险备付金纳入存管范围;存管银行定期出具报告,用户可在桔子官网查询这些报告等,完全符合备案指引的要求。
紫马财行CEO唐学庆:
切实地加快推进网贷行业整体的合规进程
存管指引明确了存管机构须是商业银行,把原来征求意见稿中的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了细化,并且要求存管银行应具备独立运营的部门设置、安全高效的技术系统、完善的风控制度以及全国范围提供资金支付结算的能力等,这就为广大网贷平台在洽谈存管合作时提供了更明确的方向和范畴,存管机构具备越强的实力水平越有助于网贷存管合作的顺利对接,以及存管系统上线后为网贷客户群体提供更优质的用户体验及资金安全流转等保障。
存管指引强调了存管人的免责条款,不仅把存管免责等有关表述单列提前,并强调存管人不承担交易审核责任,不对数据真实性负责,不视为网贷行为的担保,不对网络借贷资金本金及收益予以保证或承诺,不承担资金运用风险等,这点有利于进一步消除商业银行等准存管机构的顾虑,提振银行业内对网贷资金存管业务的兴趣与信心,有利于打破目前只有极少数平台实现存管对接的现状,从而切实地加快推进网贷行业整体的合规进程。
火球理财CEO孟庆彪:
银行存管对于平台是门槛,也是监督
《存管指引》真正将网贷资金存管各环节中制度化,是监管落地的重要一步,会更进一步促进整个网贷行业走向规范化,也将更大程度促进行业优胜劣汰。银行存管,对于平台是一个门槛,也是一个监督。
不管是从技术方面,还是平台资质方面,都有一定的要求。这就使得行业从新洗牌,有望获得修整,也可以防止客户资金被非法挪用,增进行业信誉等级,提升投资者信心。很多平台出于营销的目的,很早就上线了银行存管,如今也面临一些过渡期调整,火球理财很早就与开展资金存管业务的银行进行了反复沟通,但因《存管指引》尚未落地,因此并未像很多平台一样提前“抢跑”,如今指引正式落地,火球理财将加大力度,尽快依照指引规范完成监管要求,进一步保障投资人资金安全。
另外,此次《网贷存管指引》也明确了商业银行作为网贷存管的合法性与唯一性,曾经热捧的第三方存管模式也就此完成了自己的历史更规范的模式才是各方合法权益的最好保障。
和信贷CEO周歆明:
行业间优胜劣汰、强者间角逐竞争趋势将更加激烈
2017年2月23日,距银监会联合四部委下发《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业务活动管理暂行办法》6个月后,《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以下简称《存管指引》)正式对外公布。
《存管指引》在操作方面做了以下具体规定,为网贷平台存管业务开展指明了方向。
《存管指引》对网贷行业存管业务的推进十分利好,但自网贷监管细则下发起行业马太效应已突显。在这个过程中,完成存管业务与转型的平台已先人一步,开始下一阶段的战略布局;相反,未上线或需要调整的平台将面临生死考验,行业间优胜劣汰和强者间角逐竞争趋势将更加激烈。
网信理财CEO陈志雄:
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网络借贷资金存管业务指引》的发布,对于推动行业朝健康方向发展有着十分积极的意义。
首先,《指引》明确了网贷平台的资金存管要求和标准,便于网贷平台与商业银行的存管业务落地,客观上强化了用户资金安全的保障。
其次,《指引》的发布将加快网贷行业的合规进程,提高全行业的合规水平,增强投资者信心。
最后,《指引》的落地将有利于投资者进行风险识别,并进一步提高行业的竞争门槛,促使优质合规的平台快速成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