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华日军在中国的行为可以用疯狂来形容了。

侵华日军把杀人作为儿戏,有的日军官兵竟杀人喝血、吃心肝、吃活人脑,杀人祭军马、杀人喂马、以活人填沟渠过军车,这类罪恶兽行,经常发生……
1942年11月14日,镇安阎家寨的妇女段召坤,已经年过4旬,给驻当地日军送马草,结果被日军诬陷说偷了一只竹篮,两名日军当即把她的衣服扒光,用锋利的竹竿从她的阴部插入其肚子,然后拖着竹竿走,段召坤一面惨叫一面呼唤着自己孩子的名字。

敌人见她没死,又挖坑将她活埋。两个鬼子还轻松在坑顶的浮土上蹦跳、小便取乐并狂笑不止。
在腾冲,日军同样作恶累累。1943年2月,几百名日军扫荡保家乡,一路走一路奸,连老人和孩子都不放过。
甚至为了强奸,先用鞋底把老人的阴部打肿、把孩子的阴道撕裂再行奸。仅这一次他们就奸污妇女128人。更残忍的是,鬼子在奸污后觉得不过瘾,竟用*刀刺**捅死两人,又用气枪插入妇女阴道打气胀死3人。

还有一次,22名日军轮奸了一名陈姓少女,使其小腹胀如腰鼓,后被老人们用擀面杖压着肚皮才把污液一摊一摊地排泄出来,她疼得满地打滚。
腾冲县城里的一位妇女被日军抓住后,竟当着其一家人的面强奸,强奸后又强迫其亲人打水清洗,再把污水顶在脑袋上端出去倒掉。还有的日军在发泄后,竟要其亲人也去行奸或要他们牵来牲畜兽奸,稍有不从,立即就用*刀刺**捅死射杀。

侵华日军就是*兽禽**,什么事也干的出来,没有一点儿正义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