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宿发票抵扣处理,在会计实务中十分常见,但其中诸多情形,处理起来比较困难,尤其有长期出差及驻外职工的企业,报销发票情形多、频次高,处理起来更头疼。
这不,某公司会计小王刚参加工作不久,负责公司费用报销工作,今天他收到了几张住宿费发票,就把他难坏了。

发票能否抵扣,必须先看对应的相关规定,在《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文件附件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中:
第二十六条 纳税人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家税务总局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
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第二十七条 下列项目的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一)用于简易计税方法计税项目、免征增值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购进货物、加工修理修配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其中涉及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动产,仅指专用于上述项目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不包括其他权益性无形资产)、不动产。纳税人的交际应酬消费属于个人消费。
(二)非正常损失的购进货物,以及相关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三)非正常损失的在产品、产成品所耗用的购进货物(不包括固定资产)、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和交通运输服务。
(四)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以及该不动产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
(五)非正常损失的不动产在建工程所耗用的购进货物、设计服务和建筑服务。纳税人新建、改建、扩建、修缮、装饰不动产,均属于不动产在建工程。
(六)购进的旅客运输服务、*款贷**服务、餐饮服务、居民日常服务和娱乐服务。
(七)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本条第(四)项、第(五)项所称货物,是指构成不动产实体的材料和设备,包括建筑装饰材料和给排水、采暖、卫生、通风、照明、通讯、煤气、消防、中央空调、电梯、电气、智能化楼宇设备及配套设施。
政策如此规定,那具体到实务中,如小王这些发票能抵扣吗?
1、行政部接待来公司考察的客户发生的住宿费2000元,取得了一般纳税人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属于交际应筹的费用不能抵扣。
2、公司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进行年度财务审计,与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合同约定审计人员的食宿费由企业负担,审计人员产生的住宿费属于审计费,不属于交际应酬,取得专票认证后,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3、销售部经理王总去成都参加商品交易会,发生的住宿费,取得专票用发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4、人力资源部报销组织员工春游活动费用,发生的住宿取得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因为属于集体福利,因此不能抵扣进项税额。
5、员工正常外出考察和学习,发生的住宿费,取得专票认证后,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6、公司组织员工去外地参加岗位技能鉴定,发生住宿费,属于职工教育经费汇范围,取得小规模纳税人开具的专票,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7、公司总部组织全国各分子公司总经理、业务部门负责人,在北京某酒店召开述职会议,发生的住宿费,取得专票认证后,可以按规定抵扣进项税额。
8、软件项目组,本月承接了本市某客户的一项软件开发项目,因为项目开发工作量大,周期短,在客户公司附近为加班员工安排酒店住宿,发生的住宿费用,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
在实务中住宿费发票报销的情形各种各样,但用于集体福利、个人消费、纳税人交际应筹的费用,即使取得专用发票也不能抵扣;另外住宿费发票能否抵扣要看最终用途;取得住宿业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抵扣。
*票开**提醒:
在索取住宿与餐饮费发票时,对于小规模纳税人,可将两者开在同一张发票上;对于一般纳税人,因出差发生的住宿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可抵扣进项,餐饮、娱乐等不可抵扣,所以要将住宿与餐饮、娱乐等分别*票开**,住宿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餐饮、娱乐等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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