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这样一个案例:深圳某设备有限公司的员工,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约定工资发放日为每月20号,但实际上,最近一段时间每月工资卡到账的那一天几乎都是25、26号,严重影响了该员工的个人生活。于是,他便以公司未及时支付工资为由,提出被迫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公司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5.4万元。
最终经过一审、二审,还有最高法院的裁定,法院认为公司属拖欠工资,判决公司应当支付员工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为54481.7元。他的案例无疑是成功的,但是大多数人却并没有成功,甚至有些一直忍着不说,一直在公司带着也不去争取自己的权益。
法律小知识:《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7条规定: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用人单位确因生产经营困难、资金周转受到影响,在征得本单位工会同意后,可暂时延期支付劳动者工资,延期时间的最长限制可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行政部门根据当地情况确定。
但是如果研发工资未告知员工,也也是公司的问题。公司没有按照合同约定的20号发放工资,同样也是违法的,所以综合来讲,无论从哪个角度,该公司的做法都属于拖欠工资,是违法的。
1、请假扣3倍工资违法
劳动者如果请事假,则工资的计算公式为:(21.75天-请假天数)×日工资
例如:假设甲每月的工资为2175元,则日工资为2175÷21.75=100元,假若10月份甲请事假4天,则10月份甲实际工作了17.75天。因此10月份的工资是17.75×100=1775元。
2、孕期女职工产检扣工资违法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第六条规定,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
《<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问题解答》中就产前检查曾进一步解释为,女职工产前检查应按出勤对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旷工处理;对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要相应地减少生产定额,以保证产前检查时间。
3、用人单位为捐赠强扣工资违法
根据《公益事业捐赠法》第4条的规定,职工有权自行决定捐款的数额,是否捐款以及如何捐款都必须出于职工的自愿,任何用人单位都不得强行扣除职工的工资。
根据《劳动法》第九十一条的规定,克扣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4、员工辞职单位扣工资违法
《劳动法》第50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37条规定: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5、上班迟到、不带工牌单位扣工资合法吗?
相信这是绝大多数职场人都会经历过的事,那么公司的这种克扣行为到底合法吗?
其实我国1982年便颁布了《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定了企业的罚款权,但是该条例已经在2008年1月15日被废止。也就是说,现在的用人单位已经不能再根据该条例行驶罚款权了。但是法律既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又要考虑保障企业和雇主进行正常、有效的劳动管理。
所以法律也规定用人单位有权在规章制度或企业奖惩制度中,对此类行为进行一定的处罚,以实现双方的权利义务平等。
劳动仲裁申请步骤:打开粤省事,找到调解仲裁,然后填好资料就可以等着劳动仲裁了。








粤省事合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