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报销解除劳动合同 (以虚假报销问题被解除劳动合同)

笔者近期办理了多起用人单位因员工虚假报销而辞退员工的案件。这类案件具有普遍性,涉案的员工主要有以下两类:

一、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因报销事宜被解聘又有两个主要原因:

(1)腾笼换鸟或办公室政治

为了有效、快速更换高级管理人员,且让被更换者不敢声张,比较好的一种策略是从费用报销环节着手。在平常时期,大家都相安无事,但一旦上级公司或母公司、股东、董事会希望更换高管时,公司的财务部或内审部就会仔细审查原高管提交的每一张发票,一旦发现违规,就威胁加利诱(后续潜在雇主的背景调查等),迫使原高管就范,从而实现高管职位的人员更迭。

(2)高管自身确实借此谋取私利

高级管理人员原本就掌握了公司的很多资源,如果其自身的职业道德不佳,往往会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要求公司报销并未实际发生的费用。这种情况下公司将其辞退就理所应当了。

二、销售人员

销售人员虚假报销的原因大致有如下四类:

(1)带金销售

一些企业在产品定价时,就已经考虑到销售员需要“转移支付”的“商业贿赂”,销售人员在完成销售额后,公司会根据销售额的大小,按一定比例向员工支付销售奖金,但员工在领取奖金时必须提供公司规定种类的发票。销售人员为了取得奖金。通过各种方式取得假发票,并向公司以费用名义报销。

(2)定额的补贴

为了避免高额的个人所得税,有些企业鼓励员工通过费用报销的方式取得原本应作为工资发放的补贴。

(3)内审标准的提高

在反腐、反贿赂风暴愈演愈烈的当下,很多公司提高了费用报销的审核标准,原本可以被放行的发票,被公司剔除出来,以“发票与申报项目不完全相符”等理由认定虚假报销。

(4)恶意侵占公司财产

有些销售员为了增加收入,捏造未发生的项目费用,或夸大实际发生的费用,以发票报销的方式骗取公司的财产。

虚假报销包括提供假发票、夸大费用的金额、与第三方串通等多种方式,其中仅假发票的表现形式就有很多种,在此不一一列举。一些公司也在员工手册中将虚假报销作为严重违纪的一种,给予最严厉的处罚——立即辞退。但更多的公司并未明确列明“虚假报销”这个具体方式,但公司仍可援引以下严重违纪的具体条款,如:

  • 欺骗公司;
  • 利用职务之便谋取个人利益;
  • 侵占公司财产;
  • 违反公司具体的规章和制度;
  • 违反法律法规;
  • 商业贿赂;
  • 损害公司的社会形象。

虚假报销的金额如果很大,涉案的员工有可能构成职务侵占罪而被追究刑事责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规定,职务侵占金额达到5000元至10000元以上的,将被立案追诉;北京、上海等地都对职务侵占罪有明确的刑事立案标准。

虚假报销解除劳动合同,以虚假报销问题被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