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期是一个敏感时期,因孕妇抵抗力弱,有些疾病会不知不觉缠上准妈妈。尿路感染就是妊娠过程中一种很常见的疾病。临床可以表现为上尿路感染或下尿路感染。下尿路感染典型表现为尿频、尿急、尿痛;上尿路感染则伴有寒颤、发热、恶心、食欲不振等全身感染症状。妊娠期尿路感染对于孕妇及胎儿均有一定影响,严重情况时,可能导致流产、早产或死胎等并发症,危害较大。因此,准妈妈一定要做到提早发现,及时治疗。
对妊娠期妇女来说,药物的选择既要顾及母体的安全性,又要考虑药物对胎儿的影响,还要结合药物敏感性试验的结果,因此,合理选药,显得尤为重要。建议:孕妇如出现前面的类似症状,应及早就医。切勿自己乱用药物,以免造成严重的危害。
妊娠妇女的选药原则
通常,妊娠妇女临床选用药物会参照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根据药物对胎儿的危害性进行的药物分级。一般来说,可考虑使用的为*级A**或B级类药物。慎用或限制使用的为C级或D级类药物,个别B级类药物在妊娠末期也应尽量避免。
妊娠妇女可以选用的药物
1、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B类)。可口服或静脉用药。静脉用药前,先做皮试,阴性者方可使用。
2、红霉素(B类)。可口服或静脉用药。
3、林可霉素(B类)。口服或静脉用药均可。
妊娠妇女应慎用或禁用的药物
1、氨基糖苷类(C或D类)。对母体及胎儿有耳毒性和肾毒性,应慎用。如果必须用,仅可短期使用。妊娠2-3个月为胎儿中枢神经系统分化、发育阶段,氨基糖苷类可致第八对脑神经损害,在此阶段使用该类药物易发生畸胎,故妊娠3个月内禁用该类药物。
2、喹诺酮类(C类)。应尽量避免使用,尤其禁用于妊娠早期。
3、呋喃妥因(B类)。妊娠晚期禁用,因该药能引起新生儿溶血。
4、磺胺类(C或D类)。该药易于进入胎儿体内,与胎儿血清内胆红素争夺血清蛋白,使胆红素大量游离,胎儿出生后数日发生高胆红素血症,故孕晚期,应避免使用。
5、甲氧苄啶(C类)。为叶酸拮抗剂,妊娠期避免使用。
6、四环素类(D类)。妊娠期应避免使用,如必须应用时,静脉滴注盐酸四环素每日量以1g为宜,不应大于1.5g,其血药浓度应保持在15mg/L以下。
7、氯霉素(C类)。妊娠期,尤其是妊娠后期不宜应用。
文/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武汉协和医院 廖婧
专家/北京协和医院 张翠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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