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发生事故,大家是不是觉得只有致人死亡或受伤,才可能被拘留呢?NONONO,近日珠海有司机,不小心把别人的车轻轻刮蹭了一下,竟然被交警拘留了!别不信,还不止一个司机......
开车把别人的车刮花,跑了!
4月6日晚21时左右,金湾交警大队的值班蜀黍接到一位车主报警,这位车主说自己可是倒霉透了,明明把车好好地停在家门口,却莫名其妙被一辆车剐蹭了,肇事司机逃逸不见了!但庆幸地是,他的邻居目睹了事故的全过程,并记下了该肇事车辆的车牌号。
接报后,蜀黍立刻前往事发现场,发现被剐蹭的小车有轻微刮伤和凹陷。据车主的邻居说,他当时看到的是一辆两厢白色吉普车,在倒车时碰到了这位车主的车,但司机只是下车看了看,竟然直接把车开走了。警觉的邻居记下了肇事小车的车牌号,但由于距离较远,只看清了这辆珠海牌肇事小车后4个号码为“U××8”。根据目击者提供的线索,蜀黍通过系统对号牌为“粤C?U××8”的所有车辆进行逐一排查,结果发现只有“粤CMU××8”符合目击者所描述的特征,随即蜀黍联系该车主前往交警大队进行调查。

大家看见了吧,被撞小车上的轻微刮痕
4月10日上午9点,一名自称邓某的男子来到了金湾交警大队,称自己就是驾驶“粤CMU××8”肇事司机。据邓某说,4月6日晚上21时,他开车去三灶泰宝村找朋友,当时他把车开到事发的巷子时,发现路比较窄,没法继续行驶,就打算掉头回家,就在掉头的时候不慎撞到了停在路边的一辆小车。剐蹭到别人的车后,邓某心里觉得害怕,又觉得只是稍微碰到了一下没什么大事,也许人家也发现不了,就直接开车走了……但做贼心虚,事发后的几天时间里,邓某一直惴惴不安,本来打算自首,还没来得及去,就先被蜀黍先找到了……

这就是邓某的遭遇,肯定有粉丝问了,那他该受什么处罚?别急,再听小编讲一个案例。
这样的事可是经常发生的
5月19日早上,又是金湾交警大队的蜀黍,接到车主报警称,他的车好端端地停在凤鸣市场停车场里,不知道什么时候被其他车撞了,造成左侧的车头和车门损坏,但肇事车主却不见了!经现场调查,肇事车辆没有在现场留下任何线索,于是蜀黍就调取了停车场的视频监控进行调查。果不其然,事故的过程和肇事车辆的车牌号被拍得一清二楚,事发时间在18日中午,肇事车辆是一辆号牌为“粤C7×032”的轻型普通货车,于是蜀黍通知该车车主前来大队接受调查。
26日中午,肇事司机陆某出现在金湾交警大队,并态度很好地承认了自己剐蹭他人车辆逃跑的事实。据陆某称,剐蹭到别人的车后,他认为车辆损坏不是很严重,且自己还赶着时间去办事,就离开了现场。直到19日接到交警部门的电话后,才意识到事情的严重性,并对自己的行为感到很后悔。

肯定有粉丝说了,这邓某和陆某,只是将车刮花了,也没伤人,无大碍,罚点钱扣点分就好了吧。不!这么想错了!
两司机被拘留5天,悔不当初
由于事故发生后,两人均没有留在现场,属于肇事逃逸,金湾交警大队于5月26、27日依法分别对两名交通肇事逃逸司机邓某、伍某处以罚款2000元、扣12分,并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小编留话
相信这种情况在咱们珠海是很常见的吧!常常有人跟小编投诉,说爱车在停车场停得好好的,却被别的车刮花了,肇事者杳无踪影!希望上面两个案例给所有的司机提个醒,不要认为只有开车撞死撞伤人逃跑才算逃逸,就算你把别人的车轻微刮蹭一下,闷不吭声跑了,蜀黍一样以肇事逃逸给你定责,罚款、扣分、拘留一样都少不了!大家知道以后该怎么做了吧!
珠海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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