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上班,开车走到礼让行人道边,有些晨练的人故意排着顺序走在人行道上,不慌不忙,慢慢悠悠,造成来往车辆拥挤堵塞,严重影响上班族正常的上班。从行人的角度来讲,他自认为车辆应该礼让行人,所以就不必担心和快速通过,反正车辆不礼让是违法行为。正是这种被法律规定了的尊重行人的秩序,被这些晨练的人肆意放大利用,为所欲为,侵犯了正常上班族的行车权利。我认为这种故意的影响交通的行为就是一种恶。
最近,从新闻报道中不断看到有些老年人为了让年轻人让座,坐在年轻人腿上,更有甚者辱骂,用物品砸向年轻人等,这些老年人自认为年轻人不让座是一种不尊重老年人的不道德行为,用社会提倡的公德来要挟和绑架年轻人。大家对这种行为都是深恶痛绝的,但面对尊老爱幼的道德秩序,许多人无法过多的表达这种愤怒,害怕一旦表述不清楚,就会被扣上不尊重老年人的帽子。只能用网络上的一句话:“是老人变坏了,还是坏人变老了?”来表达自己无奈而又愤怒的情绪。我本人一贯是尊老爱幼的,而且也认为全社会也应该提倡尊老爱幼的公德。关键是不能让这种社会公德成为一些恶人裹挟别人的理由,为非作歹。
最近,许多城市在严查交通违法行为,其中一些老年电动三轮车出现乱停乱放,随意闯红灯,在快车道行驶,违法拉客等违法行为。由于老年电动车的驾驶员大多是一些年近70或70余岁的老年人,这些人本不知道什么是交通违法行为,又不遵守交通规则,违法事件和交通安全事故层出不穷。交通执法部门在执法的时候,出于对老年人的尊重,有时候放低执法标准,以教育为主,有时候尽管是老年人违法造成的责任事故,也让无责任的机动车司机为了息事宁人来承担后果,没有让老年人因违法而受到相应的惩罚,这导致他们不但没有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还得了便宜还卖乖,和别人夸夸其谈,自我吹嘘:曾经做了什么什么事没有得到处罚而沾沾自喜。这就纵容了他下一次更加肆无忌惮的违法心理。我们不是要求加重对他们的处罚,而是强调一定要按照法律的规定做出适当的处罚,让他们去承担因自己的违法带来的后果,不要因为执法人员的怜悯和恻隐之心,助长他们这种违法的恶。
还有一种恶是得理不饶人。有一句俗话,杀人不过头点地,何以诛心灭*欲人**。这句话虽不一定完全正确,但也告诉我们做人或者做事情要留有余地,不要太过分,以免殃及无辜或给他人带来更多的痛苦和不幸,那样对自己也未必有太多的好处。有些无心之错,纵然对我们造成了一定的损失,但我们应该处于善良和宽容,来理解包容这种无心之错,增添人们之间的互相理解和关爱。而在实际生活中,有些人就是得理不饶人,无理搅三分。觉得自己有理,非要小鸡叨米证明自己正确,让对方走投无路。不仅自己没有格局,反而让别人瞧不起,我认为这种得理不饶人的行为也是一种不自知的恶。
面对一些不自知的恶,我们该怎么办?(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