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物治疗的规范性

规范性用药原则
药物治疗的规范性是指用药要有依据,这个依据应当是具有法律效应的药典、药品说明或者是基于循证医学证据而产生的诊疗指南、临床路径、权威的专家共识或多中心研究结果等。这些依据是经科学实验、临床试验或者医师、药师们长期从事临床实践经验的积累而总结出来的规范*药性**物治疗规则
一、药品说明书( drug labels)是明药品重要信息的法定文件,是选用药品的法定指南,因药品说明书是经过药理与毒理实验、临床试验等一系列实验研究的结晶,并须经多学科医药学专家的评估认同,经法律授予的同家部门的軍核批准,所以它具有法律效力,企业当认真如实编写药品说明书,并应严格按照批难的药品说明书的规定生产药品,医务人员和患者在一般情况下都应遵循药品说明书的有关规定。新药审批后的说明书,企业不得自行修改。药品说明书的内容应包括药品的通用名称、规格、剂型、生产企业、批准文号产品批号、有效期以及该药品的主要成分、药理作用、适应证、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贮存条件和注意事项等,中药制剂说明书还应包括主要药味(成分)性状等。药品说明书能提供用药信息,是医务人员、患者了解该药品的重要途径,它的规范程度和质量与医疗质量密切相关。
二、诊疗指南( diagnosis guideline)改革开放前我国药品乏,不合理用药相对较少,故直至20世纪90年代末,我国医疗技术行为缺乏全国统一的标准,主要是靠上级医师的言传身教、相关专业权威医学著作内容、相关专业医药学杂志内容等。直到2006年,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总后卫生部三家联合委托中华医学会,由其各医学分会制定了相关学科的《临床诊疗指南》,2006年至今《临床诊疗指南》经出版发行47分册,涉及临床各主要学科。同时,上述三家又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和学术团体要组织医务人员认真学习《临床诊疗指南》医疗卫生机构及共医务人员要在执业过程中参照执行。
2006年,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由其各医学分会
了《临床技术操作规范》,但其却未下文要求各地各级医疗机构遵照执行。针对上述《指南》和《规范》,虽然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卫生部)没有明确其属于"诊疗规范"但已经过去的几年中,已有部分律师或相关人员引用其作为判断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失的依据,以此进行医疗事故诉讼。由于现代临床诊疗技术突飞猛进,主要针对某类疾病的技术规范已经远远不能規范相关技术的具体临床应用,比如心脏病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技术、内镜微创技术等就需要单独制定相应的技不規范。如此,在上述《临床诊疗指南》之外,由中华医学各专业分会制定了很多专业技术指南、专家意见、专家共识、指导原则等。目前这些分门别类的诊疗技术规范在临医实践中发挥着重要的规范性作用。
三、指导原则
21世纪初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卫生部)委托调研起草(抗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并于2004年8月19日由原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和总后卫生部联合公布实施。原卫生部在2006年初又委托组织相关专家起草制定(*醉药麻**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于2007年1月25日发布实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在抗菌药物合理应用和专项整治工作中起到了重要作用。原卫生部在2012年初又组织专家对该指导原则进行了修订,并已于2015年7月24日颁发了《抗菌药物临末应用指导原则(2015年版)》(国卫办医发[2015]43号)。
四、临床路径(clinical pathway)是指针对某一疾病建立的一套标准化治疗模式与治疗程序,是一个有关临床治疗的综合模式,以循证医学证据和指南为指导来促进治疗组织和疾病管理的方法,最终起到规范医疗行为、减少变异、降低成本、提高质量的作用。相对于指南来说,其内容更简洁,易读、适用于多学科多部门具体操作,是针对特定疾病的诊疗流程、注重治疗过程中各专科间的协同性、注重治疗的结果、注重时间性。但我国出台的临床路径,没有制定临床用药路径,而只是提出了某一疾病的基本用药原则。
不合理用药的后果
不合理用药产生的不良后果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不合理用药可导致治疗失败用药不对证,给药剂量不足,疗程偏短,
合并使用药理作用相互拮抗的药物等。不合理用药将直接影响到药物治疗的有效性,轻者降低疗效,重者加重病情,延误最佳治疗时机,或导致治疗失败。用药不足,疾病治疗不彻底,往往使疾病得不到根治,容易复发,增加患者痛苦和治疗的难度。不适当的合并用药,最常见的情况就是于其中一种或几种药物的体内作用,有的药物抑制其他药物的胃肠道吸收,降低后者的生物利用度。有的药物通过提高代谢碗的活力,加速其他药物的代谢,降低有效血药浓度。有的药物加速其他药物的排泄,从而降低后者的治疗效果。不规范使用抗微生物药物,极易使病原微生物产生耐药性,降低治疗效果。更为严重的是破坏了人类生存微环境的和谐,人为制造出危害人类生命而无法有效对抗的顽敌-------耐药菌。
2、不合理用药易发生药物不良反应在正常使用的情况下药物不良反应往往是药物本身固有的,有的与患者身体条件和疾病情况相关,即使合理用药也在所难免。但是不合理用药更容易引发原本可以避免的不良反应,增加不良反应的发生率,加重不良反应的危害程度。发生药物不良反应、患者是直接受害者,其危害一般表现在生理和心理两方面。不合理用药能引起药源性疾病,例如利福平、红霉素对肝脏的损害;肼曲嗪等可引起狼疮性肾炎;保泰松、*西泮地**等可透发粒细胞减少,继而发生急性粒细胞性白血病。典型的药源性疾病往往以药名命名如"阿司匹林胃"非那西丁肾""呋喃坦定肺""四环素牙"等。肝脏是最容易受到药物损害的器官,国外有报道,药源性肝病的发生率为10%左右肝炎患者中约20%为药物所致,精神病院和结核病院患者中肝损害率高达20%,死亡率约为12%。可以引起肝脏损害的药物近600余种,几乎遍及各类药物。
3.不合理用药浪费医药资源无论不合理用药是否对患者产生不良影响,都会造成社会有限医药资源的过度耗费,甚至浪费。用药不对症,使用无确切疗效的药物及用药量不规范等情况时,均消耗了药品,花费了医疗费用,却未取得应有的效果,属于无意的浪费。而无病或轻症使用贵重药品就属于有意的浪费了。我国目前不合理用药形势极为严峻,不合理用药的现状以及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给政府医药专业人员响了警钟,提出了挑战,这就要求我们需积极采取有效措施,认真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