塑料姐妹背后的故事 (塑料姐妹花真实事件)

案件简述

小李和小王是高中时期无话不谈的好朋友,可惜临近毕业却因为奖学金名额的争夺而反目成仇,毕业后两人又刚好考上了同一所大学。小李进入大学后愈加努力,成绩优异,很受老师和同学们的喜爱,还交往了一个帅气的男朋友。小王对小李心生嫉妒,于是以自己是小李高中校友为名,联合自己的朋友在学校论坛和各大社交网站大肆传播小李在高中时私生活混乱,玩弄他人感情,人品和生活作风都有很大的问题,甚至伪造一些照片和聊天记录来证明小李的劣行。此事给小李的学习和生活都造成了很大的影响,走到哪里都有人指指点点议论她,导致小李不得不向学校递交休学申请书。那么,面对这一情况小李应该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

律师分析

在生活中遇到他人恶意的*辱侮***谤诽**,我们可以通过三种途径去维护自身的权益。

行政途径: 可以直接向公安机关报警,请求警察查明真相,并将恶意*辱侮***谤诽**者处以五日以上10日以下的拘留,并处500元以下的罚款;

民事途径: 可以向法院提起名誉权侵权之诉,请求法院判令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恢复名誉、赔偿损失;

刑事途径: 可以向法院提起*辱侮**罪、*谤诽**罪自诉,若情节严重,造成当事人遭受重大财产损失或精神损害,法院可对犯罪嫌疑人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辱侮**或*谤诽**行为的公然性以及后果的严重性是区分民事、刑事与行政责任的要点。在本案中,小王因为嫉妒小李,故意捏造小王人格和生活作风有问题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小王的名誉,甚至伪造了相关证据,这属于典型的*谤诽**行为。小王可以以小李侵害其名誉权为由向法院主张权利,也可以要求小李负相关的刑事责任。

律师建议无论我们采取哪种途径,首先要做的是勇敢地站出来维权,网络上也不是法外之地,损害他人利益的行为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其次是一定要注意收集保留证据,明确侵权人,才能让其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也必须提醒大家,言论并非绝对的自由,我们在生活中难免会与人发生矛盾,此时应当以一个平和的心态去对待,没有必要为了这些小事去恶意*辱侮**、*谤诽**他人,这种损人不利己的行为,更容易让自己误入歧途。

塑料姐妹互相坑害相视一笑,塑料姐妹真实事件

部分图片来源自网络

相关法条

《民法典》第一千零二十四条 :民事主体享有名誉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辱侮**、*谤诽**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名誉权。

《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以*力暴**或者其他方法公然*辱侮**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谤诽**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前款罪,告诉的才处理,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通过信息网络实施第一款规定的行为,被害人向人民法院告诉,但提供证据确有困难的,人民法院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协助。

塑料姐妹互相坑害相视一笑,塑料姐妹真实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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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辱侮**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谤诽**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亲近**属进行威胁、*辱侮**、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辱侮**、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窥偷**、*拍偷**、*听窃**、散布他人隐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