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险篇之
遗属待遇申领
01
政策内容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遗属申领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合称遗属待遇)及死者个人账户余额。
02
申办条件
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其遗属可申请遗属待遇。
03
申办材料
1.遗属待遇领取人有效身份证件;
2.参保人员死亡证明材料或《申领遗属待遇和个人账户余额承诺书》;
3.遗属待遇领取人与死者的亲属关系佐证材料;
4.宣告死亡人员提供人民法院判决书;
5.人事档案(在职死亡人员需认定视同缴费年限的提供)。
04
办理渠道
凤凰大道567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社保局窗口排号办理。
05
文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35号)
2.《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印发<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遗属待遇暂行办法>的通知》(人社部发〔2021〕18号)
06
咨询方式
028-88799365
(邛崃市凤凰大道567号一楼大厅111号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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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邛崃人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