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无”病人一般是指:无身份(姓名和居住地)、无家属或单位、无经济来源的病人。
俗话说医者仁心,若是面对紧急情况下的病人,相信很多医生都会挺身而出,救人于危难之中,而面对“三无病人”这类特殊的群体,若是救助,则会面临诸多问题。例如:“三无病人”需要立即进行手术,但其意识不清且无家属陪同,应该由谁签字?会不会产生医疗纠纷?若产生医疗纠纷谁来担责?所以,遇到这种情况医院往往是左右为难,救人违反法律程序,不救有违职业道德,那么,医院到底应该怎么最小化风险的同时履行救死扶伤的义务?
我国对于“三无”病人的救治相关的法律法规屈指可数,规定的较为笼统,还存在诸多立法空白。 《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民法典》 均规定,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等紧急情况,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亲近**属意见的, 经医疗机构负责人或者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可以立即实施相应的医疗措施。
在实践中,大部分医院都自己制定了一套救治“三无病人”的“绿色通道”,其中针对“三无病人”的代签字进行了详细的规定,比如内蒙古XX医院授权医务处代行知情书的签字权,云南省系医院授权医务处或医院行政总值班代行知情书的签字权,湖北省xx医院夜班及节假日由医疗总值班代签、正常上班时间由医务部或分管副院长代签等等。
各大医院制定的“三无病人”救治管理规定极大的提高了救治的效率,并且能有效的规避法律风险。其他医院可以向已经制定相关规定的医院借鉴学习,制定一套属于自己的应急处置方案,共同实现医患双赢。


接诊三无人员注意要点
1、物品管理:设立登记本,由护士清点、登记其随身物品和贵重物品等,必须有2人在场,交由护士长保管。
2、及时通知保卫科,查找、联系家属、单位、公安、交警、民政部门等。对经积极抢救后清醒的病人应详细询问病情、姓名、家庭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法等,一旦找到相关线索,立即报告医院总值班和保卫科,由保卫科负责联系病人家属。
3、危重“三无”病人到诊后,值班护士要及时报告科主任、护士长,并上报医院总值班、医务部等。授权负责人批准实施无家属签字时的紧急抢救措施,医院总值班或医务部负责组织抢救、协调各临床科室之间的急救工作,开辟绿色通道。
4、根据三无人员的身体情况,医院可及时让患者确认自己及家属身份信息、确认费用清单;医院可积极申请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医院可及时将尸体停放太平间,协调公安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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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小律:西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硕士,哈尔滨医科大学法学(医学方向)学士。专职律师,6年执业经验。执业领域:民商事纠纷(尤其擅长医疗纠纷、经济类纠纷、侵权类纠纷),婚事家庭领域,劳动权益保护等。
是律师,也是5岁男宝的妈。参与并帮助解决他人的人生之难,是律师的意义;爱、支持与陪伴孩子自主成长,与孩子共同成长,是父母的意义。在理性与感性之间行走,理直气壮;在逻辑与诗意之间平衡,与君共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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