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各类专家,出台各类政策也好,制度也好,法规也行。
老百姓一定是要服从的。
但是如果出台的政策不完善,劳民伤财了,怎么办?
就以以下两个案例分析。
对电动车罚款条令

商铺仪容仪表

由此可见,政策制度不完善。
反正就是专家或是政客大手一挥,底下随便来,有动静就行。
辅警也好,城管也罢,实行了就行,劳民伤财了道个歉,整改一下就好,事后不了了之。
为了杜绝后患,再次出现这种不负责,没有规矩,只为了给辅警或是城管找活干的政府部门。
我们帮助一下政府部门查缺补漏,毕竟旁观者清嘛!
1、城管或辅警只有执行能力,但没有执行权利,所以呢,城管辅警需要拿出红头文件,才有权利执行任何的行为。
2、这红头文件必须要有提议人的名字,谁同意通过的领导人。他们各承担什么样的责任,出了事谁承担法律法规。这是避免临时工的案情出现
3、举个例子,无证驾驶摩托车或是没带头盔这类罚款就正常执行,但是没有改装原厂购买的电动车没收,需要没收人的实名,一级领导人签署,提议法案人担责任。因为政策调整是常态,正常条令是如何,非正常条令是如何,这也就避免了一刀切的问题,当非正常程序需要追回民众过失,不是不了了之。经济损失需要赔偿。政府赔付民众损失,政府自行先厂家商家罚款。
4、赔偿民众损失,由政府部门赔偿,而且赔偿损失不可拖延时间,这作为政绩之一
5、有政策实名责任制,一刀切案例就不会频发,专家也不敢随便提议,领导也不会被资本绑架。因为为非作恶的厂家商家资本家们,政府部门要做处罚,也算政绩之一。赏罚分明嘛。
总之呢,贪污腐败我们管不到。但是呢,涉及到自身问题的,比如说电动车这类问题,因为体量大隐藏的问题多,会对民众有损失,那就需要有责任人承担责任,不然要领导人干嘛。出了事就是临时工,没出事就是政府机关,这不是双面胶嘛,猪八戒照镜子里外不是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