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障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和妇女全面发展,2022年10月20日我国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进行修订,2023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该法从政治权利、人身和人格权益、文化教育权益、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财产权益、婚姻家庭权益等对妇女各方面权益进行保护。

女性在求职过程中容易遭遇哪些职场歧视?
作为女性面对职场歧视该如何处理?
《妇女权益保障法》如何保护女性平等就业权利?
......
让我们结合近期热播的电视剧
一起探讨以下话题。
用人单位只招录男性 我是否该“女扮男装”? “女扮男装”是否是女性就业必备技能?
在电视剧《程序员那么可爱》中,陆漓发现某科技公司不招女性程序员。为成功应聘,陆漓将狠心剪去一头长发,戴上男士假发应聘。

检察官观点
NO!这就是性别歧视!国家保障妇女享有与男子平等的劳动权利和社会保障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限定为男性或者规定男性优先。因而该公司不能将某岗位招录对象限定为男性,不招女性程序员是违反法律规定的。
我怀孕了,但公司让我经常加班 我是否应该接受? 员工是否可以拒绝加班?
在电视剧《程序员那么可爱》中,刚怀孕的陆漓去到另一家公司应聘,面试官表示其适合该岗位准备录用。陆漓如实向面试官坦白自己怀孕的事实,并提出无特殊情况不加班的请求后,惨遭拒绝。

检察官观点
可以拒绝非必要加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用人单位在招录(聘)过程中,除国家另有规定外,不得实施以下行为:除个人基本信息外,进一步询问或者调查女性求职者的婚育情况;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将限制结婚、生育或者婚姻、生育状况作为录(聘)用条件;实施其他以性别为由拒绝录(聘)用妇女或者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录(聘)用标准的行为。同时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妇女的特点,依法保护妇女在工作和劳动时的安全、健康以及休息的权利。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因此,面试官不得以陆漓怀孕为理由拒绝录用。陆漓提出的“无特殊情况不加班”是妇女在孕期的休息权利,是受法律保护的,公司也不得随意拒绝。不仅如此,公司还应制定完善的保障女职工劳动权益制度,保障哺乳假,不对怀孕、哺乳期女职工安排加班、夜班;组织定期体检,并承担全部体检费用;制定或落实预防、制止女职工在劳动场所遭受性骚扰的制度等。
哺乳期被开除 我是否该卷铺盖走人? 公司是否能随意开除哺乳期宝妈?
在电视剧《女士的品格》中:刚休完产假的助理小刘本要替商务总监签订一个重要的合同,由于家里孩子有突发状况急需送医,耽误了合同签订,上级要求商务总监以违反了在事业上升期五年内不得生育的内部规定为由开除小刘。

检察官观点
不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在录(聘)用女职工时,应当依法与其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中应当具备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并不得规定限制女职工结婚、生育等内容。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和福利待遇,限制女职工晋职、晋级、评聘专业技术职称和职务,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
因此,该公司不能随意开除哺乳期的宝妈小刘。该公司在劳动合同中规定女职工在入职后的一定时期内不得生育,该行为侵犯了女职工的生育权和平等就业权,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相关合同条款不具有法律效力。用人单位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期等情形,辞退女职工。同时,公司还需要制定女职工特殊保护条款,保护妇女安全、健康及休息的权利。用人单位侵害妇女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拒不整改或情节严重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可以处以罚款。
遭遇职场性骚扰 我是否该忍气吞声? 李芳凝是否应该撤诉?
在电视剧《底线》中:女销售李芳凝长期被职场性骚扰,男同事还散播不实谣言。对此公司没有进行处理。李芳凝愤而起诉男同事。但是该行为却得不到家人朋友的理解和支持,家里人甚至因为觉得丢人,逼迫李芳凝撤诉。

检察官观点
不!女性遇到职场性骚扰,就该勇敢站出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规定,禁止违背妇女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其实施性骚扰。受害妇女可以向有关单位和国家机关投诉,向公安机关报案,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同时,妇女的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等人格权受法律保护。禁止用*辱侮**、*谤诽**等方式损害妇女的人格尊严。
公司男同事对李芳凝进行职场性骚扰,侵犯了李芳凝的人身权利,男同事在其起诉后在网络上散播不实谣言,该行为又侵犯了李芳凝的人格权利。对此,李芳凝有权向有关单位和国家机关投诉,可以向公安机关报案、也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公司在接到投诉后应积极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制止,及时处置纠纷,并支持、协助受害妇女依法维权。家人和朋友作为最亲近的人和最强大的后盾,也应支持鼓励受害女性勇敢站出来,用法律维护自己权益。
检察官普法
在现实生活中,当女性真正遭遇到劳动权益、人身、人格权益、财产权益侵害的,有什么途径寻求法律的帮助呢?有三种常规途径:
一、向妇女联合会等妇女组织求助。
二、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调解、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对家庭条件困难的妇女,可以向当地法律援助机构或者司法机关寻求法律援助或者司法救助。
需要特别注意的是,2022年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侵害妇女平等就业权益、公司未采取合理措施预防和制止性骚扰、通过大众传播媒介或者其他方式贬低损害妇女人格,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检察机关可以发出检察建议;情节严重的,检察机关可以依法提起公益诉讼。因而在妇女遭受侵害权益导致社会公共利益受损的情况下,除了上述三种途径外,妇女同志还可以向检察机关提供线索。
向我院公益诉讼部门提供线索方式:
1.关注我院微信公众号“白云检察”。进入公众号后,选择“网上办事-公益诉讼”;

2.拨打12309/020-61819974。
让我们为女性撑起“保护伞”,一起对性别歧视说NO!
供稿:第五检察部 李菁
编辑:白云检察宣传工作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