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美国危重病医学年会在2016年年会发布了脓毒症3.0版定义和诊断标准,在2017年1月年会期间,则发布了《拯救脓毒症运动:脓毒症与脓毒性休克处理国际指南(2016)》,《Critical Care Medicine 》和《Intensive Care Medicine 》在2017年1月联合在线刊登了此指南。本篇仅取其精华部分并翻译,但强烈推荐上官网免费*载下**原文阅读。
Surviving Sepsis Campaign: International Guidelines for Management of Sepsis and Septic Shock: 2016.
A:早期复苏
1. 脓毒症和脓毒性休克都是医学急症,我们推荐即刻进行治疗和复苏(BPS:best practice statement)。
2. 我们推荐对脓毒症导致的低灌注患者进行复苏,在最初3小时内至少静脉输注30mL/kg的晶体液(强推荐,低证据质量)。
3. 我们推荐初始液体复苏后,需重复评估血流动力学指标以指导后续液体输注。
备注:重复评估必须包括全面的临床检查和评估可利用的生理指标(心率、血压、动脉血氧饱和度、呼吸频率、体温、尿量等)以及其他无创或有创的监测。
4. 我们推荐对临床检查不能明确诊断的患者,应进一步采用血流动力学监测(如心功能评估)来决定休克类型(BPS)。
5. 我们建议在可能的情况下,与静态指标相比较,应使用动态指标用于预测容量反应性(弱推荐,低证据质量)。
6. 我们推荐对于需要应用血管活*药性**物治疗的脓毒性休克患者,初始平均动脉压目标为65mmHg(强推荐,中等证据质量)。
7. 我们建议对于作为低灌注指标的乳酸水平升高患者,复苏目标是乳酸水平恢复正常(弱推荐,低证据质量)。
B:脓毒症的筛查及质量改进
1. 我们推荐医院及医疗系统对急危重症患者的疗效有改善的计划,包括对重症、高危患者脓毒症的筛查(BPS)。
C:诊断
1. 我们推荐对可疑脓毒症或脓毒性休克的患者,在开始对患者抗菌素治疗前要有合适的常规进行微生物培养(包括血培养),随后立即开始抗菌素治疗。(BPS)。
备注:合适的常规的微生物标本包括至少2份血培养(需氧及厌氧)标本。
D:抗微生物治疗
1. 我们推荐对脓毒症或脓毒性休克患者在确认后,应尽早在1小时内开始静脉抗菌素治疗(强推荐,中等证据质量)。
2.我们推荐使用一种或多种经验性的广谱抗菌素治疗脓毒症或脓毒性休克,以覆盖所有可能的致病微生物(细菌和/或可能的真菌或病毒)(强推荐,中等证据质量)。
3. 我们推荐一旦病原学明确、药敏结果明确和/或临床症状体征明显改善,应缩小经验性抗菌素治疗(BPS)。
4. 我们推荐对非感染原因(如重症胰腺炎、烧伤)造成的严重炎症状态的患者,不持续全身使用抗生素预防(BPS)。
5.我们推荐对于脓毒症或脓毒性休克患者,抗菌素剂量的优化应基于已被认可的药代动力学/药效学原则及具体药物的特性(BPS)。
6. 我们建议初期脓毒性休克的经验性联合治疗(使用至少两种不同类型的抗菌素)应针对最可能的细菌病原体(弱推荐,低证据质量)。
备注:读者应知道经验性,有针对性的/明确的、广谱、联合和多种药物治疗的定义。
7. 我们建议联合治疗不应常规用于大多数其它严重感染的持续治疗(包括菌血症和无休克脓毒症)(弱推荐,低证据质量)。
备注:这并不排除使用多种药物治疗以扩大抗菌活性。
8. 我们推荐对于中性粒细胞减少的脓毒症/菌血症患者,不常规联合用药治疗(强推荐,中等证据质量)。
备注:这并不排除使用多种药物治疗以扩大抗菌活性。
9.我们推荐如果联合治疗在初期用于脓毒性休克,在临床改善和/或有感染解除证据时,降级并停止联合治疗。这适用于有针对性的(培养阳性的感染)和经验性(培养阴性的感染)联合治疗(BPS)。
10. 我们建议对于大多数与脓毒症或脓毒性休克相关的严重感染,抗菌素7~10天的疗程是足够的(弱推荐,低证据质量)。
11. 我们建议对临床疗效慢、无法引流的感染灶、金黄色葡萄球菌菌血症、一些真菌和病毒感染,或含粒细胞减少的免疫缺陷患者,更长的疗程是恰当的(弱推荐,低证据质量)。
12.我们建议对于一些患者,尤其那些腹腔内感染的感染灶得到有效控制后临床症状迅速改善的、泌尿系脓毒症和简单型肾盂肾炎,缩短疗程是恰当的(弱推荐,低证据质量)。
13. 我们推荐对于脓毒症或脓毒性休克患者,每日评估抗菌素是否降级(BPS)。
14. 我们建议监测脓毒症患者的降钙素原水平,有助于支持缩短抗菌素治疗疗程(弱推荐,低证据质量)。
15. 我们建议降钙素原水平有助于支持初始疑似脓毒症但随后仅有限的临床感染证据,停止经验性抗菌药物治疗(弱推荐,低证据质量)。
E:感染源控制
1. 我们推荐对于脓毒症性休克患者,要尽快明确或除外需要紧急处理的特定解剖部位的感染源,确诊后一旦医疗资源可用应立即实施感染源的控制(BPS)。
2. 我们推荐在新的血管通路建立后,立即移除可能引起脓毒症或脓毒性休克的血管内植入物(BPS)。
F:液体治疗
1. 我们推荐在持续输液改善血流动力学过程中进行补液试验(BPS)。
2. 我们推荐晶体液可以用于脓毒症或脓毒性休克患者的初始液体复苏和进一步容量置换(强推荐,中等质量证据)。
3. 我们推荐使用平衡晶体液或生理盐水用于脓毒症或脓毒性休克患者的液体复苏(弱推荐,低质量证据)。
4. 当脓毒症或脓毒性休克的患者需要输注大量晶体液时,我们推荐白蛋白联合晶体液用于初始的液体复苏和后续的容量替代(弱推荐,低质量证据)。
5. 我们不推荐使用羟乙基淀粉作为脓毒症或脓毒性休克患者的容量替代药物(强推荐,高质量证据)。
6. 与明胶相比,我们推荐晶体液用于脓毒症或脓毒性休克患者的复苏(弱推荐,低质量证据)
G:血管活*药性**物
1. 我们推荐去甲肾上腺素作为首选升压药(强推荐,中等质量证据)。
2. 我们推荐血管加压素(最大剂量0.03U/min)(弱推荐,中等质量证据)或肾上腺素(弱推荐,低质量证据)联合去甲肾上腺素用于提升平均动脉压至目标值,或加用血管加压素(最大剂量0.03U/min)(弱推荐,中等质量证据)以减少去甲肾上腺素的剂量。
3. 我们建议仅在特定患者(如心动过速风险低且伴有绝对或相对心动过缓的患者)中使用多巴胺作为替代去甲肾上腺素的血管活*药性**物(弱推荐,低质量证据)。
4. 我们不推荐使用小剂量多巴胺作为肾保护药物(强推荐,高质量证据)。
5. 我们推荐在给予足量液体负荷并使用升压药物后仍然存在持续性低灌注的患者中使用多巴酚丁胺(弱推荐,低质量证据)。
备注:血管活*药性**物剂量在开始使用后应滴定到能反映灌注的量,如果出现低血压恶化或心律失常则应减少或停止药物的剂量。
6.我们建议对于所有使用升压药者有条件时,应尽快置入动脉导管进行连续血压监测(弱推荐,极低质量证据)。
H:皮质激素
1. 我们不建议在充分液体复苏及升压药治疗可以维持血流动力学稳定的患者中使用静脉氢化可的松。如果上述无法使血流动力学稳定,我们建议每日静脉使用氢化可的松200mg(弱推荐,低质量证据)。
I:血液制品
1. 我们推荐成人仅在血红蛋白浓度<7.0g/dL 时才输注红细胞,但需要除外特殊情况,如心肌缺血、严重低氧或急性出血等(强推荐,高质量证据)。
2. 我们不推荐使用促红细胞生成素治疗脓毒症相关贫血(强推荐,中等质量证据)。
3. 如果没有活动性出血和计划行有创操作时,我们不建议输注新鲜冰冻血浆纠正凝血功能异常(弱推荐,极低质量证据)。
4.对于血小板<10,000/mm3 (10×109/L)且没有明显活动性出血或血小板< 20,000/mm3 (20×109/L)且有高度出血风险的患者,我们推荐预防性输注血小板;对于有活动性出血、手术或有创操作的患者,可将血小板提升至(≥ 50,000/mm3 [50×109/L])(弱推荐,极低质量证据)。
J:免疫球蛋白
1.在脓毒症及脓毒性休克的患者中,我们不建议静脉使用免疫球蛋白(弱推荐,低证据质量)
K:血液净化
1.血液净化技术的使用,我们无相关推荐。
L:抗凝
1. 对于脓毒症以及脓毒性休克患者,我们不建议使用抗凝血酶治疗(强推荐,中等证据质量)。
2. 脓毒症或者脓毒性休克患者中,对于血栓调节蛋白或者肝素的使用,我们无相关推荐。
M:机械通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