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西北老王
今天,有一个很久没联系的同事给我打来电话,自己的车被别人追尾了。自己要去4S店修车,可对方只有交强险,嚷嚷着要私了,态度还很恶劣。最后因为修车问题没有达成共识,只好经了事故交警。所以问我,碰到这种情况该怎么办?我的回答第一句就是“你就认倒霉吧,辛亏你报警了”。面对这样的现实,去4S店修车,未必能如你愿,对方逃避事实,以次充好应付修车,维修质量保证不了,咱也不能同意。所以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其实,类似这种情况的交通事故案例非常多,经常会碰到一方只有强险而无法保障对方车辆维修质量的情况。所以,我们今天以此为切入点,针对全责方只有强险,应该怎么修车一事展开分析。

1.交通管理部门受理类似案件,办案机关会怎么处理: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九条:“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自事故现场调查结束之日起三日内委托具备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那么什么样的案件,就是需要检验、鉴定的案件呢?本案就是属于需要检验鉴定的情形。因为全责方只有强险,无责一方利益无法得到保障,作为办案机关,这当然是公职范围内的事。同时,根据本规定第五十条规定,“检验、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承担,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或当事人自行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除外”。由此可见,因检验鉴定产生的鉴定费应当是谁委托,谁承担。所以,交管部门一般不会真正委托对每一种类似案件车辆进行检验鉴定,财政支出会非常庞大、办案效率低下、工作复杂化,与国家提倡的“快处快赔”理念相悖。因而此类案件会转为由办案机关组织双方当事人协商调解为主。如协商未果,则由双方当事人共同委托第三方鉴定机构鉴定,这个鉴定费用自然由双方当事人承担。如果双方当事人正常缴纳商业保险,鉴定费则根据《保险法》第六十四条由保险公司承担。

2.4S店的威望为何如此之高?
一直以来,4S店在群众眼中都扮演着“正规厂家”的角色,对4S店配件质量和维修质量都感到放心,甚至听之任之。那么4S店的威望为何如此之高呢?威望之高源自何处?
4S店与厂家的关系为许销经特关系,通过经销的方式加入厂家产业链,由厂家提供技术支持比如原厂配件、维修器材、专业保养人员培训等。以4S为服务核心,具体指整车销售(Sale)、零配件(Sparepart)、售后服务(Service)、信息反馈(Survey)等。所以4S店并非厂家,而是拥有着和厂家统一的外观形象、标识、管理标准,其配件质量和维修技术一定程度受到正规厂家保障和指导,得到有效保障。所以人们从心里相信厂家,会义无反顾的选择4S店。
但是,谁又能保证4S店的所有配件都是原厂配件?谁能保证4S店维修过的车没有一点故障?谁能保证4S店从来不用副厂件修车?显然任谁都不能保证。因为4S店的根本目的不是服务,而是盈利。在市面上,配件不合格、维修质量不过关的问题比比皆是。4S店故意虚晃报价,即使到了法院,也不会得到承认。故而我们不能一味的认为4S店的就是好的,就是正规的,显然不太合理。

3. 是否只要碰了车,必须要到4S店修车?
车被撞,是否必须要到4S店修车吗?我觉得从司法程序思考,去4S店修车需要满足以下三个方面:
(1)车辆年限:一般规定3年或10万公里以内为质保,在这期限内的车辆,建议去4S维修,即使是司法鉴定,车损鉴定价格也会参照当地4S店价格。此规定也是有法可依的。
(2)损坏零件:汽车精密配件或厂家规定不得私自拆解维修的部分重要配件如遇损坏,建议去4S店维修,比如变速箱、发动机等。
(3)车主意愿:车主有权利决定在什么地方修车,即使年限超出质保,车主也可以选择到4S店修车。这必然会出现司法鉴定的价格不够在4S店修车的问题,所以,只有车主补差价选择修车。

4. 针对全责方只有强险,满足不了无责车主在4S店的修车要求时,法院如何判决:
(1)判决原则:
原则一:以修为主,更换为辅原则;
原则二:选用原厂品质配件,结合市场普遍工时价格;
(2)判决方式:
法院不会承认4S店报价。接到案件判决,如果有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鉴定报告,则会参考鉴定报告价格作为定价的合法依据;如没有第三方鉴定报告,则由法院委托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车辆损失进行鉴定,最后按照鉴定报告判决。

5.经过上述分析,我们得出以下结论:
(1)超出年限的车辆在4S店修车,维修费用较高,对全责对方不公平,从法律判决可行性思考,法院也不会支持。建议双方先共同鉴定确定损失,后共同协商选择修理厂。
(2)按照全责方指定的维修厂,不建议修车。全责方为节省费用、选用不合格产品配件或维修工艺粗糙,维修质量不过关,存在安全隐患。
(3)事故车辆维修重点不是在哪儿修车,非常关键的就是配件质量和维修工艺。配件质量为合格原厂品质,维修技术过关,不去4S店修车完全可以。
(4)双方协商不成,无法达成统一的。建议共同委托第三方具有合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针对车辆损失进行司法鉴定,对鉴定结果的价格可以直接现金赔偿或者按照鉴定价格维修,才具有法律效力。
期待你的关注,我是@西北老王,利用闲暇时间分享干货的一名交通事故司法鉴定工作者。如果你喜欢或者有车辆司法鉴定相关异议、咨询,欢迎关注我,评论私聊必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