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患部骨与软组织由外伤撞击性破坏、手术切割性破坏、在细菌感染性破坏和组织因细菌感染的刺激性增生与修复性破坏的进程中,病变紧随病情各阶段的发展,患部组织也出现一系列直接或间接的连锁反应性病理变化。
这些病理变化必然导致组织的变应性自我修复与破坏,更加剧了血液和淋巴循环交流、流变速度的改变等,患部常出现红、肿、热、痛、硬、功能障碍。

常见的有骨与肉间的粘连,肌肉与筋膜、肌腱的粘连,肌肉与血管、神经、韧带的粘连,骨与血管、肌腱、神经、韧带的相互粘连等因素;软组织正常的解剖位置的变化引起的一系列症状和体征。它同时又可以单独成为一种无菌性炎症,给临床认识疾病的本质和治疗方案的实施带来了困难。
(2) 在这四大组织破坏的进程中,抗生素在患者身上的使用指征完全符合各阶段组织破坏与感染破坏中的总体治疗要求。但抗生素的使用没能组织一部分病人发展成为骨髓炎慢性期。

因此,对于这些病人的治疗,笔者有疑问:在今后的治疗中抗生素的再次使用,是因能为本病的治愈起决定性作用而作出的选择呢?还是在不违犯医疗常规,正常履行抗感染的精典式治疗所必需要走而又无法达到治疗要求的路?假如是前者,抗生素就不能首先解决患部所发生的病理改变的治疗难点,如患部组织纤维性硬化,血管床在单位面积内的破坏与减少,软组织内液体循环受阻,抗生素无法达到杀菌要求的血药浓度等一系列问题。
如果是无可奈何地选择了后者,这就等于患者所付出的经济代价,是在浪费抗生素药物资源的情况下,机体肯定得不到任何良性效应,患部也肯定得不到来自机体的生理性体液的营养、调节与改善。所有的医学资料显示,抗生素应用于机体,它的毒副作用如影相随,同样对重要器官构成了损害,它的这一损害也可能是终身性的,大多是即使再用药物也无法解决的。
(3) 在这四大组织破坏的进程中,所采取的主要治疗措施几乎都是围绕着全身性应用抗生素来达到局部杀菌治疗目的而展开的,治疗过程中很易导致菌群的失调与絮乱,细菌耐药性的改变。

(4) 在患部组织的四大破坏中,王氏在治疗上主要针对在细菌感染性以及组织的炎性刺激与增生性破坏的阶段,首先提出停用抗生素而只进行靶位定向透皮提引式提脓拔毒、液体更新、体液骨疗,以引毒、排毒外出的治疗措施,并促使局部液体以外向性变流、流变速度的改善来拉动机体内含多种免疫物质的体液,持续性地供应达到病患区域,同时给其创造具有生态性治疗的条件。
(5) 外伤性慢性骨髓炎的形成与发展的结果也表明,患部组织的这四大组织破坏造成的是生理与解剖上不可修复的破坏性改变。王氏在治疗上所达到的目的也只能是在病理性生理修复的基础上,达到临床治愈的要求,却无法改变存在的解剖与功能上的破坏性改变这一事实。

笔者在此建议慢性肌骨感染患者相信中国的传统医学瑰宝,以靶位体液渗透疗法为代表的传统中医药对治疗慢性肌骨感染有着不可忽视的重要地位,其不手术、无抗生素的优点是西医治疗无法实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