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的公告》(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2022年第15号)自2022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免税发票的开具流程如下:
首先各位纳税人请登陆系统后,根据系统提示自动升级,升级后系统会将税率栏次默认 “免税” ,选择的商品征收率为3%或1%时,系统在*票开**界面自动转换为 “免税” 。纳税人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改为3%或1%,但点击 “打印” 按钮时,系统会弹出开具理由选择框,此时需要选择开具理由方可将该张发票开具成功。
免税发票开具
进入*票开**界面,在 “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 栏目中,输入 “餐费” 并进行选择。

如在操作过程中遇到疑问,可登陆 深圳市电子税务局、@深税、深圳税务服务号(微信公众号) ,在线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