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嵩明县聚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在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开设“办不成事”服务窗口,专治“疑难杂症”,专接“烫手山芋”,专办“办不成的事”,兜底受理和解决企业、各族群众办事时遇到的难题。
设置兜底窗口,化解“石榴籽们”办不成的事。“办不成事”办理窗口由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班子成员轮流坐班,现场解答企业和各族群众关于政策、办理事项等方面的问题;解决群众企业遇到的因材料要件、审批环节中办理程序等造成“跑多次”或“超时办”等问题;接待各族群众及企业投诉,解决企业及各族群众反映的非个人原因导致的办不成、办得慢等问题;收集优化流程要件、完善政策措施等意见建议,提高为企业及各族群众办成事的水平和质量;为老年人、残障人士等办事困难人员提供代办服务;收集企业及各族群众每日反映的办不成事登记汇总,按照职责进行分类,形成工单派发给相关窗口限期办理,确保群众少跑路、不跑路;对于各族群众及企业提出的走出本级政务服务事项外的诉求,由嵩明县政务服务管理局综合研判后,具有可操作性的诉求提交县委县政府研定等。
制定工作规范,让窗口受理发挥最大效能。嵩明县印发了《嵩明县“办不成事”办理窗口工作规范(试行)》,进一步提升嵩明县“办不成事”办理窗口的运行管理。企业和各族群众通过“办不成事”办理窗口渠道反映的事项,采取立即办理、转办等方式处置,对于有明确解答依据、查询办理结果的应当场答复做到即诉即办;不能当场答复的,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不予受理的,应当告知不予受理的原因。凡属中心以外部门承办涉及营商环境建设的事项,由窗口人员提出拟办意见后以工单形式当日转办至县级对口部门,由部门负责办理答复。需跨部门、跨层级联办的事项,召开工作协调会,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办结并答复反映事项的各族群众及企业,复杂事项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
懂*意民**贴民心,让各族群众自愿点赞。“办不成事”办理窗口的设立,嵩明县实现了对能够当场办结的诉求“马上办”,对长期在外不能及时回来办事的各族群众“帮代办”,对缺少非必要材料的实行“容缺办”,对涉及多个部门难办事项实行“协调办”,对超过下班时间来办事的群众实行“延时办”,解决了群众企业办事难、办事繁、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让政务服务更懂*意民**,更贴民心,实现“好办”“快办”。窗口运行一年以来,获得了“为企优质 高效便捷 为企业解忧纾困”“服务企业 惠泽三农”等多面锦旗,石榴籽自拍抖音表扬中心办事高效的满意场景,全面彰显了嵩明优化提升政务服务能力,用实际行动兑现了对各族群众及企业高效办理业务的“五心”理念。
嵩明县政务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守好营商环境的“第一门”就是要诚心为各族群众办好事、解难题,让“办不成的事”能够办成。(记者 *义郑** 通讯员 嵩小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