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居民医保新政策 (扬州有什么惠民医保)

12月9日下午,扬州市人社部门发布《城市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细则》,明确:从2018年1月1日起,扬州全市实施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届时只要有居住证,都能参加居民医保。

惠民市城乡居民医保,江苏扬州惠民医保

明年起,扬州全市将整合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两项制度,这也意味着“新农合”将成为历史,居民医保政策不再分为城乡两部分。整合后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覆盖除应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以外的其他所有城乡居民,并首次明确在统筹地区取得居住证的非本市户籍人员都可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细则》实施后,扬州全市约有330万城乡居民纳入参保范围,实现了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及人员的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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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社局医保处处长乐锦旗告诉记者,这一次发布的细则,把参保人员的范围进一步的扩大,将所有的城乡居民、未就业的人员全部纳进来,既有在校学生,又有未入学入托的儿童,真正实现了全面医保。

细则还明确,整合后将提高参保人员总体报销待遇水平,在医保报销范围方面:扩大了药品、诊疗项目和服务设施的支付范围。城乡居民医保和职工医保一样,统一执行江苏省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相应目录库等。而这次医保药品报销的目录和职工医保一样,可达到2700多种,进一步扩大了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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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报销政策还向基层医疗机构和困难人员倾斜。参保人员在18家农村区域性医疗卫生中心住院,报销比例将按政策适度提高。乐处长透露,如果参保人员是在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十八个区域医疗卫生服务中心住院,那么政策范围里可报销住院医疗费用比例将达到90%。

来源丨扬州广电“扬帆”手机频道

编辑丨朱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