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接到泸州市民举报后,江阳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立即行动,查获非法行医,对当事人进行了罚款等处罚。
“江阳区某农贸市场内的一家门市,让老人免费体验医疗器械,还为老人采血、检查身体。有老人免费体验后,不仅买了产品,还将正在服的药停了。”
市民举报 母亲体验后停用高血压药
不久前,市民肖某到江阳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举报称,10多天前,他的母亲到江阳区某农贸市场一门市内体验一种叫半导体激光治疗仪的仪器,体验几天后,将原本服用的高血压、降血脂药停用了。不仅如此,老人去体验的时候给她采了血,用他们声称的亚健康检测仪进行检测,至少采了3次血。
肖某对母亲停药和采血很担心,怀疑这种体验可能是非法行医。
现场检查 下达意见书 责令停止开展诊疗活动
接到举报后,江阳区计生卫生监督执法人员来到现场,发现该门市内摆放了采血针、5D系列血糖仪、腕式电子血压计、5秒血糖试条、半导体激光治疗等。资料柜里有“神奇光灸、快速止痛、费用低廉、仅需10元”等内容的宣传单若干,墙上有“新顾客档案及考勤”纸张若干,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等内容,现场有市民正在进行吸氧和半导体激光治疗。

市民称,去年11月就到该店做过检查,工作人员抽指血后告知她,血脂偏高。今年3月,花了3000元购买了一台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我们发现的采血针等,有食药监局的注册编号,属于医疗器械。门市负责人段某不能出示《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工作人员不能出示《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我们当场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肖某立即停止开展诊疗活动,并对现场发现的物品进行了证据调取。”江阳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负责人称。
激光针灸治疗 工作人员无证执业
执法人员调查时,店内工作人员黄某承认自己是护士(未出示护士执业证书),为客户采血、测血、测血压、测血糖,客户在体验半导体激光治疗仪时,收取激光头费用10元。
该店负责人段某称,血压计和血糖仪是用于测血压和血糖,半导体激光治疗仪是顾客体验用,在体验过程中激光头收了费,如有顾客需要半导体激光治疗仪,他们就代购。段某承认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工作人员无《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莫把“体验”当“治疗”
随意改变用药情况
今年5月初,江阳区卫计局对段某作出处罚:没收半导体激光治疗仪、显微镜、腕式电子血压计、血糖仪、5秒血糖试条,并处3000元罚款。
江阳区卫生计生监督执法大队有关负责人称,所谓的免费体验活动是否为诊疗活动是一个争议的焦点。在医疗器械经营过程中的“免费体验”,法律、法规没有禁止性条款。《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办公室、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有关中医监督问题的批复》(国中医药办法监发〔2014〕 9号)第二条明确规定,非医疗机构及其人员在经营活动中不得使用针刺以及其他具有创伤性、侵入性或高危险性的技术方法。违反相关规定的行为,应当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同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明确指出,诊疗活动是指通过各种检查,使用药物、器械及手术等方法,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的活动。段某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使用医疗器械为顾客采血、测血,利用治疗仪等以免费体验的形式为患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等活动属于开展诊疗活动,是非法行医的行为。
该负责人提醒市民, 免费体验是让顾客通过对产品进行一段长期或者短期的免费体验后,对产品的性能和效果表示认可,并主动表达消费意向,商家再出售产品的一种符合市场变化发展的全新的营销模式。而在不具备医疗机构场所和人员安全保障条件下开展医疗器械免费体验活动,不仅存在巨大的安全隐患,同时也涉嫌非法行医。市民切莫把“体验”当成“治疗”,随意改变用药情况。(泸州新闻网记者 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