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科室设置标准规范 (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最新)

各类医疗机构设置基本标准及管理

1、 中医诊所 设置基本标准参照 中医诊所基本标准(2023年版) 标准,按照 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管理

2、 普通诊所 口腔诊所 中医(综合)诊所 中西医结合诊所 设置基本标准应参照 诊所基本标准(2022年版) 按照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管理。

3、 美容医院 医疗美容门诊部 、医疗美容诊所、 医疗美容科(室) 设置基本标准应参照 美容医疗机构、医疗美容科(室)基本标准(试行) 按照 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管理

4、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设置基本标准应参照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基本标准》 按照 《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管理办法(试行)》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管理。

5、 养老机构 内部设置诊 所、卫生所(室) 设置基本标准应参照 诊所基本标准(2022年版) 养老机构医务室、养老机构护理站 设置基本标准应参照 《养老机构医务室基本标准(试行)》和《养老机构护理站基本标准(试行)》 按照 《关于养老机构内部设置医疗机构取消行政审批实行备案管理的通知》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管理。

6、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 设置基本标准应参照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1994)》 按照 《乡镇卫生院管理办法(试行)》 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 管理。

7、 其他 设置基本标准应参照 《医疗机构基本标准(试行)(1994)》 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管理。

关于药事管理

《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 诊所、卫生所、医务室、卫生保健所和卫生站 可不设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由机构负责人指定医务人员负责药事管理工作。 中医诊所、民族医诊所 可不设药事管理组织和药学部门,由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专业技术人员负责药事工作。

主要人员管理

医师 《医师法》;

护士 :《护士条例》;

乡村医生 :《乡村医生从业管理条例》;

确有专长的中医医师 《中医医术确有专长人员医师资格考核注册管理暂行办法》;

执业药师(士)《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

内容来源:卫健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