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执法年检实际操作 (劳动保障执法年审)

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 年度劳动执法年审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和《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劳动执法年审实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的通知》(云人社通﹝2020﹞61号)的规定,现将我市 2019 年度劳动执法年审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对用人单位违反年审规定的敬告:

劳动执法年审是了解、掌握用人单位遵守法律法规基本情况的有效途径,也是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的重要手段。我市劳动执法年审实施以来,通过年审制度的建设,进一步提高了用人单位的法制用工意识,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起到积极作用。年审期间,广大用人单位按照年审要求,在规定期限内主动、如实申报了年审数据,但仍有部分用人单位未参审或逾期参审,部分用人单位虽然参审,但未如实申报劳动用工数据。其行为已经违反了《劳动保障监察条例》、《云南省劳动监察条例》的相关规定。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敬告上述应参加年审但未参加或未如实申报年审数据的用人单位,请主动向管辖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说明情况,根据要求提供资料,接受处理,并按时参加 2019 年度劳动执法年审。

二、年审对象和内容

(一)年审对象:本市行政区域内 2019 年 12 月 31 日前成立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依法成立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基金会、各类中介机构等)和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都必须参加劳动执法年审。

(二)年审内容:2019 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期间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主要为:劳动合同订立、履行情况;社会保险参保和缴费情况;工资支付、执行最低工资标准情况及工资集体协商情况;劳务派遣情况;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情况;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存情况。

三、年审管辖

(一)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年审的范围:昆明市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呈贡区五个主城区所在地的在国家、省级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局)注册的企业和中央、省级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以及经国家、省级其他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各类非企业单位。

(二)各县(市)区、各国家级、省级开发(度假)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年审的范围:除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年审范围外的各类企业、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及其他有用工行为的单位。

四、年审方式和程序

(一)申报时间:2020 年 5 月 1 日至 2020 年 8 月 31 日。

(二)申报方式:网上申报。

(三)监管方式:“双随机、一公开”。

(四)年审程序:

1.用人单位登录“云南省劳动保障执法网上申报系统”,填报2019 年度相关用工数据。 登 录 方 式 一 :在 “ 云 南 人 力 资 源 和 社 会 保 障 网 ”(http://hrss.yn.gov.cn/),点击“12333 公共服务”,进入“网上大厅”后登录“云南省劳动保障执法网上申报系统”;登录方式二:在“昆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rsj.km.gov.cn),选择“在线服务”进入“网上服务大厅”,登录“云南省劳动保障执法网上申报系统”;

2.用人单位将申报的年审数据上传至“云南省劳动保障执法网上申报系统”;

3.各级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根据用人单位申报数据比对结果,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科学制定随机抽查工作计划,确定抽查的范围、内容、比例和频次。抽查到的用人单位必须配合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完成执法年审相关事宜,劳动保障监察机构依法对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行为进行查处。符合重大劳动保障违法案件公布条件的,一律向社会公布;达到列入欠薪“黑名单”条件的,一律列入欠薪“黑名单”。对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在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和本部门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同时按照“互联网+监管”工作要求,推送至相关部门的诚信平台,推进劳动保障信用体系建设,完善跨部门的失信联合惩戒机制,让失信者一处违规、处处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