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头条讲真的#
对于房屋渗水或漏水问题,需要区分不同情形,维权对象和依据各有不同。
1,如果是租赁的房屋,门市房多半如此,需要看租赁合同中如何约定维修责任义务由谁承担的。一般来说,不做特别约定的话,应当由房主承担房屋漏水/渗水维修的责任。在房屋渗水及维修期间影响承租人使用该房屋的,房主都要承担损失赔偿责任。~这时主张的是租赁合同项下出租人的维修义务及违约责任。
2,如果是从开发商手中购买的商品房(包括门市房),则要区分渗水或漏水部位。一般屋面防水及卫生间防水的保修期是5年,从房屋交付之日起算。其他区域没有防水要求,则应当由造成人为渗水/漏水的责任方承担。但实际生活中,用户只能看到渗水或漏水的现象,很难直接判断漏水点的位置,可以找专业人士查明并取证。~这时主张的是购房合同项下开发商的维保义务及违约责任。
3,如果门市房屋顶排水地漏因杂物堵塞导致渗水或漏水,则多半是物业公司未尽到公共区域的管理服务职责,应承担维修及损失赔偿责任。~这时主张的是物业服务合同项下物业公司对公共区域的管理责任及赔偿义务。
4,即便有以上区分,但如果是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的房屋渗水或漏水,比如他家私自拆改房屋供水或排水管线、拆改地热、将洗衣机改到阳台占用雨水或空调排水管线、或者发生跑水,则都应由该责任方承担主要或全部的维修及损失赔偿责任。~这时主张的是民法典下的相邻权的侵权责任。
5,除以上情形外,过维保期的房屋户内出现渗水或漏水的情况,只能由业主自行承担维修责任及损失。~这时承担的是民法典下物权所有人对自己所有的财产应承担的管理维护的责任。
每段最后一句,是供受损人根据具体情形,在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时,需要区分的案由,也就说,是根据什么法律关系而主张告谁进行维权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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