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07日记者苏晓洁报道日前,记者了解到,沃出行共享燃油汽车已经进入宁德市福鼎、柘荣、寿宁三个县市,古田县网点正在开发中。沃出行共享燃油汽车寿宁县负责人姜先生告诉记者:“寿宁现在有28辆共享汽车,基本上每天都不够用,使用率每天都超过80%,我已经向总部要求加车,下个月还有一批车进来。”据其介绍,共享汽车在寿宁上线仅1月,市场反映很好,供不应求。

福州这家名为“沃出行”的共享汽车公司从难退押金到现在公司人去楼空的事情,不仅用户的押金难退,代理商的保证金也拿不回来。这不近日一名来自宁德霞浦的代理商黄先生就到福州台江法院进行了起诉维权。

这是9月10日下午福州台江法院的一次公开庭审,原告是来自宁德霞浦的黄先生,被告是来自福州中沃汽车租赁有限公司但是被告缺席了当天的开庭审理。法庭上来自宁德霞浦的黄先生说:他在今年的四月份缴纳了10万元的保证金,成为了沃出行的代理商。

原告黄先生:5月1日就是2018年5月1日,车子在福鼎那边调了5台到霞浦,黄先生说:福建中沃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原本答应为他配备20台车,并约定加油洗车费维护费等费用一个星期报销一次。

利润分红一个月发一次,原告黄先生:然后后来慢慢的有调了七八台车子到我们霞浦,后来到7月份的时候,这些车子全部被他开走了,只运营了不到三个月,被告就私自收回在霞浦区域的车辆,并关闭了原告关于管理和维护工作的APP后台权限。

黄先生说:对方已经构成单方面违约,法官:那现在合同期限没届满。你的意思就是说,被告已经将车辆全部调走,导致你们合同没办法在继续履行,是这个意思嘛?

黄先生说:对,还有一点,这几个月下来的工资,还有我这些油钱啊什么的。他都没有给我报下来。法庭上黄先生要求被告方面,退还10万的押金以及2.5万多元的营业额抽成,推广费,油费,法官:你只起诉油费1200元,还有一个是广告推广费12380元,那这两笔费用依据在哪里呢?

黄先生说:我这边都有发票啊,发票不会假啊,法官:那你这个发票可以证明说你这个油费跟修车费,是用于他这个经营的车辆吗?黄先生说:对啊,目前这期案件还在审理当中,据帮帮团记者了解,福州台江法院已经受理了100多件代理商以及客户的起诉出行的系列案件。
▍内容来源:福建新闻频道第一帮帮团宁德晚报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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