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最近听说挺多小伙伴在找房子
都向小编打听
哪里哪里有性价比高的房子可以租
其实,在珠海就有项“公租房”的福利
可以大大减轻租房负担

很多小伙伴就会问
是不是只有珠海户籍的才能申请?
不!是!的!
珠海户籍、非珠海户籍都可以申请公租房
而且最近珠海已经有公租房
可以开始申请了!!!

在介绍怎么申请之前
首先先给大家普及一下什么是公租房
以及公租房有什么特点

什么是公租房
公租房是政府或公共机构所有,以低于市场的租价,租给城市”夹心层群体”,比如大学刚毕业的年轻人、城市低收入群体等。
简单点来说,就是政府新建了房子,然后再用很便宜的价格放租给
租房困难群体。
公租房特点
·房子崭新,上班、买菜、坐公交,搭车都很方便
·有电梯房,统一小区管理,可以保障人身安全
·租金低廉,中等偏下收入的家庭还可享受租金减免
·公租房租期年限一般为3年,最长不超过5年,可以申请续租
·只租不售,不能进行转租
·以个人或家庭名义进行申请,进行摇号分配。

那珠海今年已经可以开始申请的公租房
到底在哪?条件怎样?哪些人可以申请?
怎么申请呢?租金标准如何
接下来小编就为大家一一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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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租房基本情况
珠海今年目前可以申请的公租房叫做金林公寓,位于园南路以南的三灶镇鱼林村。
该小区1栋22层共294套,包括一房一卫一厨126套(建筑面积约30㎡)、一房一厅一卫一厨168套(建筑面积约44㎡)。
接下来小编先送上一波公寓美图,供大家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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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崭新的金林公寓)

(公寓大门口)

(公寓院落)

(公寓楼层入口)
再来一波房间内部的美图(一房一卫一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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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道走廊)

(房间客厅)

(厨房)

(卫生间)

(房间过道)
那这么精致漂亮的房子
什么样的人才有资格申请呢?
怎么申请
什么样的人可以申请?怎么申?

公租房配租对象
配租对象是指低收入家庭类、其他低收入家庭类、新就业职工类、专业人才类、住房困难家庭类和异地务工人员类条件的家庭或个人,计划将以上六类人群按照四批进行配租。
不同人群怎么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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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低保标准150%(1344元)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这类人群申请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应当具有本区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申请人配偶非本区城镇户籍但在本区工作或居住的,应当作为共同申请人;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10万元。
(2)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3)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申请资料:
1、优先配租证明材料:残疾、优抚、低保、见义勇为等证明材料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近12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清单或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近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地税无申报收入证明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或无收入声明或失业证明
6、申请人劳动合同
7、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的居住证
8、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婚姻情况证明
9、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房产产权证明或无房产证明
10、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的机动车证明或无车证明
11、学生:小孩学生证复印件或大学生在读证明
1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基本养老金待遇核定单,或无养老金保险金证明
13、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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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这类情况还需排除一种情况就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城镇低保标准150%(2127元)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不能申请,申请时应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区城镇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共同申请人可为非本区户籍的常住人口;家庭人均收入低于上年度本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60%;家庭人均资产不超过15万元。
(2)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3)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无机动车辆,但残疾人专用机动车除外。
申请资料:
1、优先配租证明材料:残疾、优抚、低保、见义勇为等证明材料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近12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清单或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近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地税无申报收入证明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或无收入声明或失业证明
6、申请人劳动合同
7、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的居住证
8、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婚姻情况证明
9、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房产产权证明或无房产证明
10、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的机动车证明或无车证明
11、学生:小孩学生证复印件或大学生在读证明
12、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基本养老金待遇核定单,或无养老金保险金证明
13、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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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就业职工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专以上学历,且自毕业起不满5年。
(2)具有本区城镇户籍,且在本市工作1年以上;已与本市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2)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申请材料:
1、优先配租证明材料:残疾、优抚、低保、见义勇为等证明材料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近12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清单或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近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地税无申报收入证明
5、申请人学历、技术资格等证明
6、申请人劳动合同
7、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的居住证
8、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婚姻情况证明
9、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房产产权证明或无房产证明
10、学生:小孩学生证复印件或大学生在读证明复印件
11、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基本养老金待遇核定单,或无养老金保险金证明复印件
12、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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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业人才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中级以上技师资格,或者经政府相关部门认定的“三高一特”企业以及具有一定投资规模以上企业的高级管理人员。
(2)在本区工作1年以上,已与本区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的劳动合同。
(3)在本市属无房户,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4)申请时没有享受本市高层次人才住房保障或其他住房保障。
申请资料:
1、优先配租证明材料:残疾、优抚、低保、见义勇为等证明材料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近12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清单或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4、申请人劳动合同
5、具有中级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或高级以上技师资格。
6、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的居住证
7、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婚姻情况证明
8、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房产产权证明或无房产证明
9、学生:小孩学生证复印件或大学生在读证明
10、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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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地务工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备中专以上学历、自毕业起不满5年;取得高级工职业资格证书;经珠海市企业技能人才评价取得一、二、三级评价证书条件之一的。
(2)已与本区用人单位签订聘用期为1年以上仍在履行劳动合同,并在本区缴纳社保的。
(3)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申请材料:
1、优先配租证明材料:残疾、优抚、低保、见义勇为等证明材料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近12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清单或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近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地税无申报收入证明
5、申请人学历、技术资格等证明
6、申请人劳动合同
7、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的居住证
8、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婚姻情况证明
9、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房产产权证明或无房产证明
10、学生:小孩学生证复印件或大学生在读证明复印件
11、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基本养老金待遇核定单,或无养老金保险金证明
12、其他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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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困难家庭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申请人具有本区户籍且实际居住3年以上,共同申请人可为非本区户籍的常住人口。
(2)在本市属无房户或家庭人均居住建筑面积低于15平方米。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
申请材料:
1、优先配租证明材料:残疾、优抚、低保、见义勇为等证明材料
2、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户口簿、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3、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近12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清单或无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4、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近12个月的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和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或地税无申报收入证明
5、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收入证明或无收入声明或失业证明
6、申请人劳动合同
7、共同申请人在本市的居住证
8、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婚姻情况证明
9、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房产产权证明或无房产证明
10、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的机动车证明或无车证明
11、学生:小孩学生证复印件或大学生在读证明
12、其他证明材料
温馨
提示
符合上述第一种规定,年龄35周岁以上的单身居民(孤儿年满18岁后),可以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符合上述第二种、第六种规定,年龄30周岁以上的单身居民(孤儿年满18岁后),可以单独申请公共租赁住房。
符合上述第一种、第二种规定,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因重大疾病等原因造成经济条件特别困难,在申请之日前5年内转移不动产产权(不含转移给直系亲属及兄弟姐妹),不受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的条件限制。因直系亲属或兄弟姐妹有重大疾病,申请人或共同申请人的房产须出售用于救助治病,不受在申请受理之日前5年内没有出售过房产的条件限制。
子女家庭(个人)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非本市户籍父母可作为共同申请人:
1、子女为独生子女,父母与子女共同居住,且在本区办理了居住证。
2、父母有残疾或重大疾病需要子女照顾的。
3、子女有残疾或重大疾病需要父母照顾的。
公租房租金标准
承租政府公共租赁住房的承租人,按市场租金水平的一定比例支付租金:
(1)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按照10%左右收取,其他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类的按照50%左右收取。
(2)新就业职工类、专业人才类按照70%左右收取租金。
(3)住房困难家庭类、异地务工人员类按照80%左右收取。


总之,公租房的存在
能让那些租房困难的人儿
可以在珠海有个自己的“家”
预计今年还会有其它公租房可以申请
小编也会持续关注
如果大家对于公租房
还有什么想了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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