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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有HR群友询问:
公司最近有个员工因为房贷压力大,炒股又失败,直接精神给崩溃了。目前神志不清,没法正常上班……这种情况,咋办?能马上辞退吗?如果辞退,要不要支付赔偿?
虽然员工突患精神病是极小的概率,但这类问题处理不好,的确很可能带来挺大的劳动风险。
为此,本文将就大家最关心的几个问题展开叙述:
员工突患精神病,该怎么办?
这种情况能否将其辞退?
辞退需满足哪些条件,是否需要支付赔偿?
患精神病休假期间,工资怎么算?
希望以下能让大家在处理相应的事件时有所帮助。
01 员工突患精神病,怎么办才好?
遇上这样的局面,显然是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但如果想妥善处理,建议做好这3点:
1)及时就医,根据医学检查及治疗结果,再做下一步决策。
2)安排工作交接,确保患病员工在医疗期间,所辖业务尽量少受影响。
3)做好相应的关怀工作。
如果医学检查结果提示:经治疗后,患病员工依然没法从事原工作,可能还需要提前安排调岗或人员招聘等事宜。
02 员工突患精神病,能否辞退?
关于这个问题,需要视 致病原因、劳动能力、医疗期、个人情况 等情况综合来定。
如果员工突患精神病不是因工患病,而且没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经过治疗后病情也已得到控制,能胜任原工作,这时,单方面辞退显然是违法的。
即便不能从事原工作,也可以先安排培训或调整工作,看情况再做进一步打算。
如果患病员工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已经丧失劳动能力,根据《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
劳动能力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办理退休或退职手续,享受退休或退职待遇。
政策原文:
企业职工非因工致残和经医生或医疗机构认定患有难以治疗的疾病,在医疗期内医疗终结,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应当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参照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进行劳动能力的鉴定。
被鉴定为一至四级的,应当退出劳动岗位,终止劳动关系,办理退休、退职手续,享受退休、退职待遇…
那到底哪些属于劳动能力在一至四级(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情况呢?
具体可以参照《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和《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这两个文件。
为方便区分,这里选取了精神疾病类相应的指标供大家参考:


如果只是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比如劳动能力鉴定在5-10级的, 医疗期内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
但医疗期满,经培训或工作调整依然无法胜任工作,可以做单方面的辞退处理,但 需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金 。
当然,以上辞退还要考虑特殊情况,比如 是否是“三期”女职工、是否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等。
如果属于这些情况,按《劳动合同法》第42条,也是不能随便解除劳动关系的。
如果员工是因工患病, 属于工伤或罹患职业病,情况就更复杂了。
因为根据《劳动合同法》,如果在本单位患职业病,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不能直接解除劳动关系。
而且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应该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
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应该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要按月发放伤残津贴,也不能随便辞退了事。
03 因病辞退,需要支付赔偿吗?
需要。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0条:
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那提前30天通知,是否不需要支付赔偿呢?
并不是。一般无过失性辞退,仍需支付一定的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金自入职开始计算。在职时长每满1年,支付1个月工资。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按半个月工资补偿。
04 员工患精神病停工治疗,工资怎么算?
员工因病停工治疗,按《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可以根据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给到 3-24个月 不等的医疗期。
像精神病这类的特殊疾病,在24个月内不能痊愈的,经批准,医疗期还可以适当延长。
至于病假工资这块,目前各地标准不一。大前提可以参考《关于贯彻执行〈劳动法〉若干问题的意见》的通知,里面有明确提到: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 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
这点我们之前在《 员工停工治疗,病假工资怎么算?回复来了 》一文中也有详细提到。
鉴于各地计算的基数不一,建议参照当地的病假工资具体支付标准相关政策执行。
写在最后
综上,如果现实中遇上员工突患精神类疾病,其实对双方都挺麻烦的。一方饱受疾病的困扰,另一方也要面临各种用工问题。
为了避免这类困扰,有些企业在招聘要求中,就会明确:无精神病史或癫痫病史。
也有单位可能在入职时要求签署“试用期内发现患有精神病不符合录用条件”之类的协议或声明,以尽量规避此类风险等。
以上能起到一定防范作用。但鉴于部分精神类疾病,也可能由于工作压力、强度、职场关系等诱发, 合理安排工作任务,提醒员工注意劳逸结合,定期做好员工体检和心理疏导, 也显得相当有必要。
以上就是今天的分享,希望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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