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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吉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调整省直城镇职工医疗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从2020年7月1日起,为省直参保人员增设44种门诊慢病待遇
对符合44个病种范围的患者,需按以下两个步骤办理,方可享受待遇 :
- 持所需材料到“省直慢性病鉴定机构”(截止目前共15家)办理慢性病鉴定审批;(详见下文)
- 待遇审批通过后,到选定的“省直职工慢性病定点药店”或“省直职工慢性病定点医院”享受待遇。
省医保门诊慢性病待遇的支付标准为:支付上限:7000元报销比例:60%
一、涉及人群
省直城镇职工:
包括长春地区的省医保与原全省铁路医保,不含异地省医保
二、省直职工慢性病病种范围(共44种)

注意:符合慢病病种名称并不一定能通过慢性病鉴定,还需要慢性病鉴定机构根据《关于印发《省直门诊慢性病准入标准(试行)》的通知》进行审核后方能确定。
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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