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易采通APP上线以来,“有问有答”频道就受到各方政府采购人士的喜爱,短短10个月时间,“有问有答”频道已收集了3500多个政府采购一线人士遇到的疑难问题及专家同行给出的解决方案。
小编特别整理了近日易采通网友热议的业内问题与政采同行专家的精彩回答,看看哪些问题对你有所帮助~

提 问
评标委员会评标时发现招标文件中的项目名称写错了怎么处理?
政采业内同行回答: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书面记录,经前者确认后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五条,评标委员会发现招标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标工作无法进行,或者招标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的,应当停止评标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沟通并作书面记录。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确认后,应当修改招标文件,重新组织采购活动。
提 问
财政部87号令中要求从业人员不能做为资格条件或评审因素,从业人员具体指的是什么?
政采业内同行回答:从业人员指在各级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及企业、事业单位中工作,取得工资或其他形式的劳动报酬的全部人员。
提 问
家具采购项目,要求供应商澄清修改的时间不能超过90分钟,合法吗?
政采业内同行回答: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看规定的时间是不是属于合理的时间范围。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六十条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关于“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87号令没有规定具体时间长度,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
提 问
财政监管部门收到对采购文件的投诉,在出具投诉处理决定书前,可以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公平性进行论证吗?
政采业内同行回答:如果有需要,可以组织专家评审。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八条第一款规定,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提 问
在评标时,供应商的报价可以采用高于评标基准价扣分,低于评标基准价加分的方法吗?
政采业内同行回答:根据相关规定,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所以低于评标基准价的情形基本不会出现。法律依据为《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87号令)第五十五条第六款规定,价格分应当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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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政采同行的回答你都认同么?政府采购业内同行每天都会把自己所碰到的问题在易采通APP上提出,并为他人解答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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