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
很多人习惯用“滴滴出行”等叫车软件出行,
殊不知,
未取得相应资质的网约车也属于“黑车”。
这不,
有私家车车主被逮着了,
罚款数额不小……

7月4日上午8点半左右,
荆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的执法人员
在荆门火车站附近开展执法检,
一辆牌照为鄂H*****的私家车涉嫌非法营运,
被逮个正着。
经调查了解,
当事人谢某驾驶该车搭载2名乘客
从荆楚理工学院到荆门火车站。
到达目的地后,
通过滴滴软件收取乘客5元钱的车费。
随后,现场执法人员对乘客进行调查取证,
证实乘客与司机谢某互不相识,
谢某涉嫌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资格证,
擅自从事客运经营,
执法人员依法暂扣其车辆。

荆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稽查大队队长刘军表示:
“该车辆违反了我们
《湖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第14条,
根据《湖北省道路运输管理条例》,
我们将按照相关的法规对该车辆
进行1至3万元的行政处罚。”
据了解,早在2018年9月27号,荆门市交通运输局等9部门联合发布并实施《荆门网约车管理办法》。该办法针对网约车平台、车辆、驾驶员的准入和许可条件等方面都提出了具体细化的要求。
此前,
荆门市道路运输管理局曾多次发表声明,
对非法营运网约车进行严查。

截止今年6月底,
已查处各类非法营运863起,
劝退非法载客营运车辆428辆次,
暂扣非法载客营运车辆70台,
其中二轮摩托车16台、四轮营运车辆41台。
城区路面非法载客和
火车站、汽车站等重点区域集中候客现象
明显减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