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热!热!进入夏季以来,全国各地持续高温。
浙江更是“高烧”不退,连续发布51个高温红色预警,刷新了历史记录。

许多网友在社交平台上吐槽进入了烧烤模式,根本不想出门。但并不是每个人都那么幸运,可以在空调房里上班或休息。

近几日,浙江多家医院反映连续有中暑患者就医,多人被确诊热射病。
更令人心痛的是,2022年7月6日,一名49岁的工厂工人在车间工作日突发昏厥,被工友送往丽水市中心医院就医。入院时,该工人的体温达到40.7度,已经进入休克状态。
后经检查,这名工人的多脏器功能衰竭,并伴有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经过长时间抢救后,依然无力回天,于7月8日离开人世。
人间悲剧!

看到这里,有人可能会问:什么是热射病?热射病属于工伤吗?如果确诊了热射病甚至危及生病,能够申请工伤赔偿吗?
通俗来讲,所谓“热射病”,也即重症中暑。它是指因高温引起的人体体温调节功能失调,体内热量过度积蓄,核心温度迅速升高,超过40摄氏度,从而引发神经器官受损的疾病。
但热射病可不是普通的中暑,有医生表示,热射病的死亡率能够达到70%~80%。且长期处于高温环境的工作人员更容易出现中暑或热射病问题,如交警、工厂工人、防疫人员等。

那么,在注意防范的同时,如果不幸得了热射病,应该如何利用法律保护自身权益呢?
首先,在上班期间的热射病有两种情况可以认定为工伤。
第一种情况是患职业病。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四)项规定:职工患职业病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也即,如果员工的中暑或热射病被职业病诊断机构诊断为职业性中暑的,可以根据上述规定认定为工伤。
第二种情况是上班期间因中暑死亡的或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根据新《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五条第(一)项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在本案中,丽水市因热射病死亡的工人,其在车间工作时晕倒,属于上班期间。并且,他在31个小时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符合视同工伤的情形,可以认定为工伤并申请工伤赔偿。
无论如何,生命最可贵!在持续不断的高温天气下,一旦遇到大汗淋漓、神志恍惚的情况,一定记住及时降温,快速前往阴凉处,谨防热射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