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面对败诉判决?这里说的败诉判决是指民事案件中的判决。
投资先评估风险,练武先学会挨打。诉讼有风险,打官司也要先有败诉的思想准备,要以平和的心态面对可能的败诉结果。
毫无疑问,收到败诉判决书是件令人沮丧的事情。面对败诉判决的当事人,有的心知肚明并默然接受,也有的大为不满,甚至对法院、法官实施语言或行为攻击。对报复法官、冲击法院的行为攻击,必须施以严厉的法律制裁;对语言攻击,除煽动*力暴**和造成明显的人格(作为法人,法院也有人格权)侵害的,一般应予宽容,毕竟当事人和社会公众对法院的监督至少要发出言辞才能发挥作用。至于提批评意见,法院还要真诚欢迎。但也有不少批评和语言攻击是由于对审判工作不了解、不理解或者误解引起的,这就有必要加以分剖了。
这里,我们就在败诉判决中经常听到的不满加以分析。
第一,认为人家(胜诉方)背后有人。
打官司找人虽然不是好现象,但也是不可否认的客观存在。人们,特别是败诉方有如此怀疑是可以理解的,要彻底禁止找人现象还不太现实。这里要说的是:找人也很难发挥作用。现在分案是电脑随机派位,无法预知“花落谁家”。败诉方如果对一审不服可上诉,但上级法院分案也一样是随机的,如果要找人的话,该找谁去?对二审不服的败诉方可申请再审审查,再审又要换人。大多数环节都要由至少三名法官组成合议庭共同审理,不是一个人说了算的。若再审申请驳回还可以请求检察机关启动外部(相对于法院)法律监督。*党**委政法部门、人*法大**制机构对审判工作都有监督权,胜诉方在各个环节都有人吗?不大可能吧。
第二,认为客观事实没查清。
你为自己的利益打官司为什么要法院或者法官查清事实呢?如果法院或者法官帮你查清事实,判你赢了,对方肯定说司法不公,除非也帮他查清事实,判他赢。这可能吗?原告主张权利,被告要辩驳,各自有义务证明自己的主张符合事实,这在法律上叫做“谁主张谁举证”。人家有证据,但你提供不了证据,你主张的“事实”不充分,就不会被认可,所以你会败诉。你也可以申请法院帮你调取证据,但那是有条件的,举证主要还是得靠你自己。
第三,我不懂法,法官为什么不告诉我(有关的法律规定)?
除非为了诉讼程序的顺利推进,办案法官除向当事人交待程序性权利、义务以外,不应对当事人进行法律指导。法官是劝架的,不是“帮捶”“拉偏架”的。当事人如果需要专业性的法律服务,可以在市场上通过律师事务所寻求帮助。
第四,判决不对,我就是不服,能咋着!
针对这一点,法律自有办法。确权判决生效,你必须退出人家的权利边界,否则权利人有权申请法院强制执行。给付判决要求你交付款物,你若拒不交出,权利人也有权向法院申请强行交付;如果你抗拒,会被司法拘留,更严重的,会被判刑入狱(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不要忘了,执行费也是由你来掏。
对待败诉判决的正确态度是:依法上诉、再审和申请外部法律监督,同时主动履行生效判决,别等着法院上门强制执行。
本期的话题有些沉重,下两期《法官*法讲**》栏目将给大家介绍维权和打赢官司的办法。
来源:汴梁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