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介违约房主怎么办 (中介跑路租客该怎么维权)

贾某有一套房子要出租,于是就找了一个中介公司。他们签了一份《房屋出租委托合同》,约定中介公司可以全权代理贾某的租房事宜,每个月给贾某1800元的租金,按季度支付。然后中介公司又和孙女士签了《房屋租赁合同》,把贾某的房子租给了孙女士,租期一年,押金1800元,月租金1100元。孙女士付了房租和押金一共15000元后就搬进去了。



中介违约房主怎么办,中介违约要赶走租客怎么办 

但是,中介公司却没有按照约定给贾某支付租金,而且还联系不上了。贾某去找孙女士商量租赁的事情,结果也没谈成,于是就把房子里的水电卡拿走了,孙女士只能被迫从房子里搬出来。后来,孙女士向济南市槐荫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中介公司和贾某退还她交的房租和押金一共15000元,还要解除她和中介公司签的《房屋租赁合同》。

法院觉得,贾某和中介公司签的是《房屋出租委托合同》,而中介公司和孙女士签的是《房屋租赁合同》。这两个合同的性质是不一样的。从中介公司和贾某签的《房屋出租委托合同》来看,中介公司是个受托人,得给作为委托人的贾某支付租金。所以,中介公司的合同目的就是通过支付租金来获得房子的使用权和收益权,这和一般的有偿委托合同中的受托人拿报酬的目的不一样。贾某和中介公司之间的合同虽然名字是委托合同,但其实就是房屋租赁合同。

孙女士和中介公司签的租房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愿,合法有效。中介公司是房子的租户,他们之间的合同是转租合同,孙女士是从中介公司那里租的房子,所以孙女士和中介公司的合同和贾某没关系,贾某不负责退钱。中介公司作为租户,应该保证孙女士正常使用房子。现在因为中介没按时给贾某租金,还拿了房租和押金就消失了,没履行合同,导致孙女士不能继续住那房子,只能搬走,所以中介得把孙女士交的租金和押金还给她。孙女士本来想在那房子里住的,但现在没办法通知中介解约了,所以她搬走并把房子还给贾某的时候,就是她和中介的合同关系结束了。

槐荫法院最终判决,孙女士和中介公司的《房屋租赁合同》被解除了。中介公司需要退还房租和押金一共15000元。不过,孙女士希望贾某也承担退还房租和押金的责任,但法院不支持这个请求。

转租房屋的时候,租客要维权的话,首先要弄清楚谁是违约方。

槐荫法院的副庭长李巧英说,租赁合同是指房东把房子租给中介公司,然后中介公司会支付租金。委托合同是指房东和中介公司约定,让中介公司代为出租房子,房东支付一定的费用。民法典规定了委托合同的定义,也就是委托人和受托人之间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委托合同分为有偿的和无偿的。在有偿的委托合同中,受托人的目的是为了完成受托事务来获取报酬。

在这个案子里,中介公司给孙女士看了一个《房屋委托代理书》,好像他们有权代表房东贾某把房子租出去。不过从他们和贾某签的《房屋出租委托合同》内容来看,其实贾某和中介公司的合同是关于房屋租赁的。

现在,中介代理租房这种新的经营模式挺流行的,就是中介先跟房东签合同,然后拿到房子使用权,再以自己的名义跟租客签合同,自己收房租。但要是中介公司不守约,房东通常会赶走已经付过房租的租客,让租客不得不搬家,这样就会引起纠纷。在这种纠纷中,中介、房东和租客之间常常争论谁是违规方。

通常来说,房东跟中介的关系就两种:一种是委托代理,一种是房屋租赁。如果是委托代理那种情况,租客和中介签的租房合同就跟直接跟房东签的一样,有啥问题租客可以直接找房东解决;要是第二种房屋租赁关系,那租客只能跟中介解决问题,不能直接找房东。法官提醒说,房东出租房子的时候得挑有证照、信誉好的托管公司,租户也得查清楚中介的宣传信息是不是实的。房东别光看租金高就急急忙忙的出租,租户也别被明显低于市场价格的房源吸引,要防止一次性付太多租金。同时记得把钱打到合同约定的公司账户上,别轻易给业务员个人支付。最后,房东和租客都要签个规范的租房合同,别光听口头承诺,要把双方的权利义务都写清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