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文|田琨律师
编辑|田琨律师
韦女士躺在病床上,看着窗外的落叶,双手止不住的颤抖。
这一切,还要追溯到那个噩梦般的下午。


«——【·案情回顾·】——»
1.命运的弦音
在广西柳州,有一姓韦的年轻女子。
她是一位才华横溢的钢琴师。

她拥有天赋异禀的音乐才能.
每一次,她弹奏的琴声都能触动人们内心最深处的情感。

韦女士从小就展现出对音乐的热爱,她的家庭环境充满了音乐的氛围。
在她五岁生日那天,父母为她买了一架小型钢琴,从此她与琴键结下了不解之缘。
她在音乐学院学习钢琴,每一次在舞台上弹奏,她都能够感受到音乐带来的魔力。

韦女士梦想着有一天能够在世界顶级的音乐厅中演奏,向全世界展示她的音乐天赋。
然而,现实并非总是如人所愿。

尽管韦女士的琴艺出众,但是她来自一个普通家庭,没有足够的经济条件来支持她进入音乐界的顶尖圈子。
为了支付日常生活和其他费用,她接受了一份低薪的钢琴教师工作。

她所在的钢琴教室是一家小型的私人琴行,老板是一个名叫巫先生的中年男子。
这家琴行规模不大,但是每天都会有一些学生来学习钢琴。
虽然工作环境不是很理想,但韦女士并不介意。
因为这里给了她一个演奏的机会。

她能够和学生们分享她对音乐的热爱和才华。
2.不公平的工作
韦女士轻轻地按下钢琴键,美妙的音符在空气中飘荡。
她专注地弹奏着,眉头微微皱起,手指灵巧地舞动在琴键上。

但是她的琴音中没了以往的欢快。
同事听出了她琴声里的愁绪,询问了她怎么回事。

他们站在琴行的休息区,聊起了近日工作上的变动。
原来是这个月领工资时,韦女士竟然只有10元的薪资。
这一点让她诧异又气愤。

她当时去找到了琴行老板巫先生,却被对方告知工资就这么多。
这太不公平了!简直就是在压榨劳动力,纯纯无良奸商!

韦女士被这么克扣工资已经不是第一次了。
口罩时期的10月份,教育机构要求要降低韦女士的工资。
当时韦女士对工资的降低很不满意,想要离职。

在此之后,琴行就开始以各种理由扣除韦女士的当月工资。
当时韦女士就工资一事就和巫先生有过争执。
后来离职不成,也没争出个长短。

工资再次被克扣,让韦女士素来保持的教养离家出走。
出离愤怒之下,她再次来到巫先生的办公室。
这一次,韦女士誓要讨个说法。

韦女士内心充满了愤怒,她的声音微微颤抖。
她控诉着自己辛辛苦苦地工作,为什么不能得到公正的对待。
巫先生欠她的工资,她会一直追究下去,直到问题解决为止。
就在韦女士话都没说完的当下, 巫先生突然拿起一根棍子,朝韦女士乱打过去。
他的眼神充满了愤怒和暴戾,完全不顾一切。

韦女士被棍子击中,剧痛传遍全身。
她无力地倒在地上。
巫先生面目变得狰狞。

韦女士被打的接连发出惨叫,但是巫先生却一点不没有停下的意思。
他对着倒地的韦女士接着又打又骂,嘴里还不停地说着:
“我有钱,就是不想付给你。”
“我掏得起医药费,就是把钱变成医药费,我也不会给你发工资!”

眼泪不受控制地从韦女士的眼眶中流淌出来。
她抱着手臂,颤抖着。
痛苦和绝望的情绪笼罩在她的心头。

3.最终审判
医院病房里弥漫着一股清新的消毒水味道,白色的床单上躺着身着病号服的韦女士。
她的眼神中透露出坚定和决心,而手指上的绷带则是她曲折命运的见证。

根据医院开具的疾病证明书显示,韦女士患有多处软组织挫裂伤、开放性指骨骨折、指关节囊破裂以及手部指伸肌腱损伤等病情。
这些损伤涉及到手部的多个组织和结构,需要综合治疗和恢复。

韦女士躺在医院的病床上,她的手指被绷带紧紧包裹着。
她感到身体的疼痛,却更加清晰地感受到内心的坚定。
她绝对无法容忍这种不公和欺压。

在伤愈之后,韦女士开始着手寻求公正,寻求对巫先生的法律制裁。
她找到一位专业律师,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追究巫先生的*力暴**行为和拖欠工资的责任。

庭审的日子终于到来了。

韦女士穿着一身正装,站在法庭的证人席上。
她的心情既紧张又充满决心。
她感到全身的力量都在支撑着她.
她不再是一个被动的受害者,而是一个积极寻求正义的斗士。

律师代表韦女士询问她的经历和受伤情况。
韦女士坚定地回答每个问题,她的声音中透露着不屈和坚强。
律师展示了韦女士的工资单和医疗记录作为证据。

证据清晰地表明了巫先生的非法用工和*力暴**行为。
法庭上气氛紧张,每一个观众都紧紧注视着这场较量。

法官专注地听着,偶尔用笔记录一些重要的细节。
他们的目光都投向被告席,那里坐着巫先生,一脸紧张和不安。

证据清晰地表明了巫先生的非法用工和*力暴**行为。
巫先生没有任何狡辩的余地。

法官最终做出了裁决:巫先生因为肆意克扣工资还有殴打韦女士导致轻伤,合计赔偿韦女士的医药费、误工费等,还有所有拖欠的工资,共计3.5万元。

然而,韦女士的手指已经无法再恢复到从前弹奏钢琴的状态。
3.5万抚慰不了他受伤的心灵。
她必须面对新的现实,并寻找属于自己的新的音乐之路。

«——【·以案释法·】——»
本案中巫先生对韦女士进行殴打导致其轻伤,其违反了故意伤害罪。
故意伤害罪是指行为人故意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故意伤害罪、组织出卖*体器人官**罪,是指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有关故意伤害的量刑标准:
构成故意伤害罪的,可以根据下列不同情形在相应的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1)故意伤害致一人轻伤的,可以在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2)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的,可以在三年至五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3)以特别残忍手段故意伤害致一人重伤,造成六级严重残疾的,可以在十年至十三年有期徒刑幅度内确定量刑起点。
依法应当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的除外。
本案中巫先生将韦女士打成多处软组织损伤,并伴有指骨开放性骨折。
韦女士作为钢琴老师,靠手吃饭。
巫先生的行为可能会对韦女士之后的生活造成影响。
但是巫先生只被拘役7天,赔偿3万。
这也是很多人争议的一点。

本案中巫先生随意克扣韦女士的工资,属于违法吗?
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所以克扣工资的确属于违法行为。
用人单位应当按月足额向劳动者支付工资,不得无故克扣劳动者的工资。
如果被克扣工资了,应该怎么办?
1、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由劳动监察大队责令限期支付,逾期不支付的,可以请求加付赔偿金,赔偿金标准: 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
2、以未及时足额发放工资为由,向用人单位所在地或劳动合同履行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请求解除劳动关系并支付工资和经济补偿金。若仍想维持劳动关系的,可以只请求支付工资。
《工资支付暂行条例》第七条
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本案中,韦女士被随意克扣工资,可以离职吗?劳动者可以即时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结语·】——»
我国人口众多,人口多就意味着就业压力大。
微小企业应运而生,但是手续和用人规范还存在一定问题。
有很多经营特别不规范的私营企业, 或多或少的存在着非法克扣员工工资的行为。

公司毫无正当的理由就扣员工的工资是法律上坚决不允许的。
但工资被扣后自身不主动维权的,劳动监察部门也不会主动介入。
所以我们要善于运用法律率的*器武**,维护自身的权益。
卫自身权益,还社会清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