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的文章的内容有点沉重,
因为有粉丝私信给笔者,一起离婚分房案,但是笔者不太懂法律,
而且既然走了法律程序,就说明没有私下协调好,第一次开庭法官大人依旧协调为主,协调不同意,
休庭半年后再开庭,托那么长时间,真是愁坏了。

笔者有过法庭旁听的经历,见识过离婚案多无聊。
笔者给大家叙述一下当时的情况:2015年秋天,笔者的一个朋友给我打电话说想离婚,
笔者是诧异的,因为结婚也才三个月,婚前好的不行不行的,婚后暴露出很多问题。
她咨询笔者,房子是领结婚证后买的,男方的名字,*款贷**由双方共同支付,

结婚前男方积极向上,婚后天天在家打游戏也不工作,因为朋友是售楼处的,
免不了和同事出去吃饭,男方猜疑辱骂,女方受不了提出离婚,男方不同意,
因为离婚了没工作更不好找,死皮赖脸不离婚。男方最后提出,净身出户,归还彩礼等物品,

最后赔偿三万块钱。听朋友这样说,我真的很无语啊,没用的男人,都赖皮到这个程度了吗,
必须起诉。然后画面转到开庭当天,男方来了十几个人,
一看就是要打架的,朋友吓得不行了,我说,在法院门口再无视法律就真是没脑子。

法庭上法官明显也是对男方的做法嗤之以鼻,男方妈妈口若悬河,
法庭本来很严肃的地方显得滑稽可笑。法官也不好盼,因为这就是纠纷,
又不触犯法律,最后男方提出,赔偿从三万减少到一万,净身出户,归还彩礼,

要么就不离婚,半年后再开庭,期间天天去女方单位骂街。女方为息事宁人,
最后赔偿一万块钱,净身出户。
朋友无奈的对我说:遇到渣男了,认栽吧。

笔者在这里提醒一下大家,谁都不敢保证结婚后不会离婚,离婚就面临分房产,纠纷不断。
建议婚前个人房产公证,或婚后协议约定都是必须的,没有什么不好意思的,
万一真离婚了,撕破脸争房子,就真的没脸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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