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武进将继续实行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制度,积分政策略有调整,有需求的家长可提前准备相关材料。今天对于大家提问较多的问题,进行集中解答,希望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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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
积分项目包括哪些方面?
A:
积分由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三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分指标包括个人素质、参加社会保险情况、居住情况、计划生育情况、疾病预防控制情况和基础教育情况六项内容,附加分指标包括紧缺急需人才、投资纳税、社会贡献等内容,扣减分指标包括违法犯罪等内容。具体内容见《武进区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入学管理积分标准》。
Q:
计划生育三级证明材料是否必需提供?
A:
计划生育三级证明材料作为选择性材料,申请人可视自身具体情况确定是否提供。符合计生政策的,提供三级证明;不符合计生政策的,不需提供三级证明材料。
Q:
申请人如何开具《常州市入托入学儿童预防接种情况评价表》?
A:
在江苏省接种的儿童,申请人可直接在常州市接种查询与评价平台(http://58.216.151.149:9102/)页面登录或者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官网(http://wjw.changzhou.gov.cn)首页右侧“入托入学预防接种查验”窗口登录打印《评价表》。省外儿童、接种信息不完善等不能自助打印的,应到居住地预防接种单位办理相关手续后再按以上方式打印。
Q:
2019年实行积分入学的镇(开发区、街道)有哪些?
A:
小学一年级:雪堰镇、礼嘉镇、前*镇黄**、湖塘镇、牛塘镇、遥观镇、横林镇、横山桥镇、洛阳镇、湟里镇、嘉泽镇、高新北区、南夏墅街道、西湖街道、戚墅堰街道、丁堰街道、潞城街道。
初中一年级:湖塘镇、高新北区。
Q:
申请2019年度积分入学的流动人口子女有无年龄限制?
A:
有,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必须是年满6周岁的适龄儿童,即2013年8月31日(含8月31日)前出生的儿童。
Q:
对申请的学校有何规定?
A:
流动人口(法定监护人)根据自己实际居住地所在镇(开发区、街道),结合参加积分入学管理的学校所对应的区域, 向居住地镇(开发区、街道)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制入学受理中心申请积分入学。申请人只能申请1所公办学校,其中申请入读小学一年级的可同时申报1所新市民学校。居住在湖塘、高新北区、横林、遥观、牛塘、南夏墅、西湖街道的申请人,申请入读小学起始年级的,可同时填报1所其他镇(开发区、街道)有空余学位的统筹公办小学(具体学校见公告)。居住在经开区三个街道的申请人可在戚墅堰实验小学、戚墅堰东方小学、潞城小学、丁堰小学四所学校中选择1所学校作为第一志愿,同时可选择另外1所学校作为统筹志愿填报。
Q:
申报1所公办小学后为什么还要申报1所新市民学校?
A:
由于我区公办小学积分入学的指标数无法满足所有参与积分的流动人口子女的入学需求,所以我区今年有12所区教育局同意设立的新市民学校也参加积分入学管理。凡参加积分入学管理的申请人可以同时填报居住地所对应的参加积分管理的公办小学和新市民学校各1所。对其所填报对应公办小学计划学位数之外的流动人口子女,由区教育局在其所填报新市民学校计划学位数内统筹安排;如仍不在所填报新市民学校计划学位数之内,则建议回原籍就读。不填报新市民学校的,视作自动放弃。
Q:
申请人或其配偶在本区纳税的,需提供什么材料?
A:
投资注册在本区税务管辖范围内的企业或个体,按投资比例计算累计税款积分,提供以下材料(需同时提供):1、企业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副本(已办理三证合一)或税务登记证副本(尚未办理三证合一);2、税收证明(至税务局各片区办税服务厅出具);3、纳税人身份证。
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提供以下材料(可任选一样提供):1、由纳税人工作单位出具的《任职、受雇及纳税证明》;2、税务部门打印的税收证明;3、纳税人身份证。
Q:
积分管理如何排名?
A:
积分满20分(含)取得排名资格,分镇按校进行排名。在总积分相同、排名并列的情况下,根据申请人基础分高低情况进行排名;基础分再次并列的,根据申请人办理暂住登记的时间先后顺序进行排名。对填报其他镇(开发区)有空余学位的统筹公办小学的申请人,其子女未被居住地公办学校录取的,在其他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的申请人之后进行排名。
Q:
申请人提出子女积分入学申请后,居住地跨镇发生变化,如何办理变更手续?
A:
提出申请后,如居住地跨镇变动,本人应在受理截止日期前,持初次受理回执、变更后的居住证明等材料至现居住镇(开发区、街道)办理手续,并重新填写申请表。
Q:
成功提交申请资料后如何查询本人积分?
A:
可凭居民身份证号码及档案编号登录www.wj.gov.cn查询,或者通过“平安法治”、“武进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登录查询个人积分,查询结果为即时积分。
Q:
申请人对本人积分情况有异议的,如何要求复核?
A:
在6月29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提交申请的镇(开发区、街道)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制入学受理中心提出复核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Q:
对于获得积分入学准入卡的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智障、特殊适龄儿童、少年,可否入学?
A: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三章第十九条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于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智障、特殊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积分获得准入卡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接受特殊教育。
Q:
成功提交申请资料后如何查询本人积分?
A:
可凭居民身份证号码及档案编号登录www.wj.gov.cn查询,或者通过“平安法治”、“武进公安微警务”微信公众号登录查询个人积分,查询结果为即时积分。
Q:
申请人对本人积分情况有异议的,如何要求复核?
A:
在6月29日前,凭本人身份证到提交申请的镇(开发区、街道)流动人口子女积分制入学受理中心提出复核要求,逾期不再受理。
Q:
对于获得积分入学准入卡的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智障、特殊适龄儿童、少年,可否入学?
A:
根据《义务教育法》第三章第十九条和《江苏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第四章第二十五条的规定,对于不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的残疾、智障、特殊适龄儿童、少年,通过积分获得准入卡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其接受特殊教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