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深入贯彻落实区局关于加强戒毒人员日常管理的通知,推动戒毒人员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走深走实,近日,五原戒毒所建立个人日常行为规范标准,在民警中倡导把“阳性强化法”原理运用到日常教育戒治工作中,收效明显。
一、建立行为规范标准,促进戒毒人员行为养成
五原戒毒所在二大队加戒毒毒人员日常管理试点的基础上,总结出戒毒人员行为规范标准,即“一念、二遵、三齐、四化、五勤、六一、七固定”行为习惯,即:“一念”(我是有戒毒信念的人,我要自觉投入戒治生活)、“二遵”(遵守法律法规,遵守所规制度)“三齐”(起床齐、集合齐、口号齐)、“四化”(即:行动军事化、劳动集体化、卫生经常化、语言文明化),“五勤”(即:勤洗澡、洗手脚、洗脸、漱口、洗晒衣被),“六一”(即:穿好统一装、走正一步路、讲好一句话、唱好一首歌、升好一面旗、争当一标兵),“七固定”(即:学习定组、站队定位、劳动定岗、进餐定桌、就寝定铺、作息定时、行进定线)。通过久久为功的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实现“外化于形、内化于心、固化于制”的建设效果。
二、倡导运用“阳性强化法”,激励戒毒人员行为固化
阳性强化法即以阳性强化为主,及时奖励正常行为,漠视或淡化异常行为,这种方法就叫做阳性强化法。主要内容是当戒毒人员出现符合行为规范要求的良好行为之后,按照阳性强化法要求,采取立即奖励的办法进行强化,使戒毒人员感到其做法是好的,是会获得赞赏与奖励的,并愿意更多地表现同样的行为。通过不断地即时奖励、阳性强化,戒毒人员偶尔表现出来的良好行为就反复出现,并逐渐形成习惯。当行为变成了习惯,即使没有奖励,戒毒人员也做得很好。
运用“阳性强化法”时给予戒毒人员的奖励主要有:物质奖励,如奖励学习、生活用品;精神奖励,在日常行为表现考核中给予奖分,或口头表扬、授予行为规范先进个人、教育戒治积极分子等荣誉称号,并在诊断评估中充分体现;感情奖励,如增加探访、亲情电话次数和现身说法演讲、座谈、联谊;活动奖励,如允许戒毒人员在指定区域内休闲娱乐、看电视、读书等等。
倡导“阳性强化法”以来,戒毒人员发生“三多三少”的变化:戒毒人员读书、看报、学习文化艺术、职业技术的多了,攀比、报怨、闲聊的少了;严格遵守所规所纪的多了,顶撞民警、装病、诈病、消极怠工的少了;讲文明礼貌、重品德修养、与人为善的多了,动粗骂人、无理取闹、无事生非的少了。一个“说文明话,办文明事,做文明人,共建文明戒毒所”的良好风气正在蔚然成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