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还记得去年热播的电视剧《都挺好》中那个“不吃不喝,我只要钱”的苏大强么,想和保姆小蔡结婚,还想在房子上加上小蔡的名字,为此遭到全家人一致反对,“都挺好”这下可真是“都不好了”!
一方面想给重视的人一份居住保障,另一方面又想把自己的房产最终留给儿女继承。这样两全其美的心愿,有办法实现吗?

老爸要再婚,我坚决不同意
绝大多数年轻人认为,老爸或老妈再找一个可以理解,但是如果要结婚要分产,就难以接受,尤其是对方年龄差距大的,总让人觉得有不纯动机。

现实生活当中,子女们无暇照顾父母,给父母找保姆照料生活起居,父母反而和保姆日久生情的情况不在少数,甚至要结婚给保姆名分,花钱雇佣的保姆反而成了自己的后妈。

一想到这个女人没对自己尽过抚养义务,才几年甚至几个月时间,就要代替已故的亲娘成为女主人,还可能分产,心里是一万个不愿意。

如何平衡子女与后老伴的关系,这样的难题,横在两代人之间,相互的情感遭到破坏。
按理说,现在婚姻自由,子女不应该过多干涉父母的婚姻生活。然而不得不考虑的是,父母的财产日后如何分配的问题。


找后老伴的财富风险是什么
1 不领证也要分
如果父母发生意外,同居的伴侣没有继承权,但是因为该伴侣承担了另一半的主要 扶养 ,是可酌情分得遗产的。
此时,同居伴侣和子女之间,非常可能会发生遗产纠纷,说不清楚谁应该拿多少。
2 领证了有继承权
领了证的后老伴就成为合法配偶,哪怕结婚一天就去世,也享有和其子女同等份额的继承权。
对于其子女来说,心理自然是很不平衡的。法定继承所要办理的各种继承手续彼此难以配合。
而且,哪怕份额确定,如何分财产是一大难题。对于只有一套房的父母来说,后老伴和子女共同共有这套房子,房子不是饼干,不能简单分割一分为二,子女可能面临继承过户时要支付一大笔现金给后老伴才能得到对方的配合。
3 长期同居,财产混同
老夫妻共同居住在一起,虽然双方的财产都是婚前的个人财产,但时间一长,就分不清哪些是婚前取得的,哪些是婚后取得的。
不但自己分不清,将来一旦发生继承,子女也分不清,产生内斗的可能性太高了。
4 子女先走,财产外流
大多数人都只想到老伴先走,殊不知,如果子女先走,父母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可以继承子女财产的一部分,父母婚内继承所得属于和后老伴的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离婚后老伴可以分走一半。
钱怎么分,还不是最让人头疼的。如果一方走后,子女和后老伴打得不可开交,都是老人家最爱最珍惜的人,彼此相互伤害,是老人家最不愿意看到的。
这一切都是不确定的风险。

身后风险,提前规划
《民法典》新宠——居住权帮到您
对于上面这类老人遇到的难题,《民法典》设立了“居住权”这一制度,可以实现使用权和所有权分离的效果。

通俗地说:老人家可以通过遗嘱,把房子指定给子女继承,留少部分现金给后老伴,同时为后老伴设立居住权,并且这个居住权可以设立期限,可以是到后老伴死亡、再婚或者后老伴另外买房为止。

这样一来,后老伴拥有经过登记的居住权,可以正大光明地住在房子里,直到其有另外的住房、再婚或者死亡。
而条件达到,后老伴的居住权消灭,子女也就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也算是两方利益都顾及到了,而且互不冲突,也不需要分割。

老人家就不用操心这么多了,这项居住权制度,可以非常切实地解决老百姓的生活难题,实在要给《民法典》一个大大的赞。前提是要写一份专业、合法、有效的遗嘱。
身后风险,生前规划。在我们离开的时候,为我们最爱的人留下爱与和谐,是大智慧。做好财富传承,需要运用法律工具,懂法用法,帮助我们传递财富传递爱。
作者简介:

罗文雅
■ 财富传承管理师
■ 中华遗嘱库志愿者
宣传记录组组长
■ 国家理财规划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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