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没有告知学校孩子有先天性心脏病,结果孩子在校因为心脏病突然离世,谁的责任?谁也担不起这个责任,于是孩子家长将学校告上法庭。

去年任职的学校同事和我聊天,说起了当地片区学校发生的一件大事。
在上体育课的时候一个一年级的小孩子由于跑步导致的心脏病死亡。听说 在上课前体育老师还特地强调了有没有不舒服的同学,一定要和老师说,不舒服可以去阴凉的地方休息。但是有心脏病的小孩子并没有举手也没有示意,就听体育老师的话和同学们一起跑步热身,但是在跑步的过程中突发心脏。
事情发生得太过于突然,该老师急忙通知学校拨打了120但是因为由于先天性心脏病的严重,医院抢救不过来不幸身亡。

但是事后通过了解,该学生在学校的档案里面并没有注明有心脏病等病例。
那该学生死亡是谁的责任?
体育老师?班主任?学校?家长?
全部有责任,但是没有人会去揽这个责任。所以家长将学校以及该学生的班主任和体育老师全部告上了法庭!
你们觉得是谁的责任?

1.学校
应该做到
①应该建立学生健康档案,根据上级要求认真完成各项预防接种工作。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身体检查,并把检查情况及时用书面形式告知家长。
②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贯彻“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卫生方针。
③及时处理意外伤害事故,必要时立即护送至医院诊治。
学校的职责在于建立健康档案,预防为主治疗为辅的方案,并且事情出了之后学校也积极配合并且及时送医,个人认为学校有责任但是不多。

2.班主任
班主任需为学生在校期间的意外事件负责的情况包括:学生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而不适合参与某些活动,但学校没有给予足够的注意;或在学生受伤后,学校未能及时采取适当措施等。
另外班主任应该做好班级每个学生的安全排查,包括身体、心理、健康等职责。
只要出了事情班主任一定脱不了责任。

3.该生的体育老师
上课的老师应当负责每个在课上的学生安全,并且要叮嘱和看护好特殊学生的身体状况。
如果在入学伊始,家长已经告知学生的过往病史和家庭病史的,如心脏病,过敏等,老师在进行体育活动时,并没有照顾该生的身体而造成学生猝死的,学校及老师都要承担相应的责任。
但是此次事例中,家长并没有告知学校关于孩子心脏病的过往病史!

4.家长
家长应该配合学校在孩子未入学之前,将孩子的具体身体情况表如实的填写给学校,避免孩子在学校出现问题。
但是,在这件事中家长并没有如实上报孩子心脏病的真实情况。
最后,这件事情里学校班主任和体育老师都应该承担责任,毕竟孩子是在学校内出现意外事故的,得承担部分责任。另外,家长也得承担部分责任,因为家长没有如实配合学校工作上报孩子身体状况导致出现的问题。
逝者已逝

警醒各位从事教育行业的老师们,一定要观察和摸排好班级每个学生的身体状况和过往病史,杜绝危险情况!家长更要如实配合学校,上报孩子真实信息,不得隐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