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保障施工单位的权益?无解!要商票可以,但是到期后银行一定拒付,因为开发商账上无钱。当然每一家开发商都有好几个账户(施工单位同样),员工工资都是走其他账户。
工地停工是施工单位唯一的止损手段,工抵房,债抵房都是偏远地区的房,到手只能打折卖,但是现在施工单位利润非常低,再打折卖,还不亏得光腚走人。如果走司法程序,结果当然是开发商输,但是开发商没有钱怎么办?而且这个官司如果按照经济纠纷走程序,哪个费用高啊!
现在,继续施工的一般都是收尾工程,如场平、绿化,而且是住宅。一般在建工程都已经停工(不是绝对,一些外资的、江浙一带的工业建筑仍然在抢工期,抢投产效益。),施工单位是钱不到绝对不开工。我非常清楚的是有的开发商,迫于政府和舆论压力,摆出开工样子,而实际上并没有开工。
停工工程的农民工工资,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工资都没有拿完,而是总包人和分项工程承包人垫资发了一部分而已,他们也是叫苦连天。而如混凝土,钢材的供应商则更惨,平时水泥,钢材品牌指定,砼出站时间和到场时间控制检查,见证取样,经常被骂,而现在拿不到钱,我们想一想都知道他们的心情。
抢工期增加直接费,延长工期增加间接费。但是现在的工程一动就是几十万平,现场的塔机几台、爬升架几台、施工电梯、加工机械、钢筋防锈、保卫等等,加上水电费,垫资利息,停工一个月至少几十万。还有一些正在施工深坑基础的,如果停工会给周边建筑,道路带来极大风险。
降价销售,就算当地政府同意,你也仅仅是现房才行。房地产企业本来就是高杠杆运行,如拍地25亿交30%也就7.5亿到手,土地拿去抵押*款贷**来办手续开工,出地面就预售,而施工单位合同,一般都是工程出正负零才是付款节点付款,所以开发商是绝对的高杠杆运作。一旦出现资金断链,政策变化,销售问题等等,


风险立即来临。再加上错误估计形势和政策,盲目扩张,海外高息发美元债(都是短期债),当然暴雷。
那么这些问题有没有解呢?就如一个大坝长期蓄水放水,自然大坝下面存在很多淤泥,垃圾,造成大坝功能大降,就必须把水放完,彻底清理干净,该补的补,该加强的加强,然后重新蓄水。当然把水放完,必然带来阵疼,但是,今后更安全、功能更强、效率更高,肯定比大坝每次有危险了就放一下水好。同时房地产企业的风险,并不是房价泡沫那么危险,我认为该洗牌的就洗,只是房地产关联企业就要过苦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