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黄埔一小区物业被曝“偷电”,用小区公共照明用电为公共充电桩进行供电。

有业主质疑,物业涉嫌双重收费。
该小区物业回应,地库充电桩全部接驳专变用电(物业承担部分)非业主公摊用电,市政路段电动车充电桩电源接入小区电房 ,会加装电表按用量支付电费。
20日晚,供电部门回应,按产权分界划分,物业接线范围属于供电局计量表后资产,归物业公司维护管理,物业公司的行为涉及违约转供电。
视频加载中...
免责声明:本站所提供的内容均来源于网友提供或网络搜集,由本站编辑整理,仅供个人研究、交流学习使用,如涉及版权问题,请联系本站管理员予以更改或删除。